中国电信(南京)物联网运营和创新中心

地区:江苏 南京市
类型
设计,施工,造价咨询
分类
绿化,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1-05-24
项目业主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编号: AJN210237-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南京)物联网运营和创新中心已由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中国电信(南京)物联网运营和创新中心)(宁经管委行审备[202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100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100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吉山四期B1IDC机房、D1 油机房、C2 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江宁开发区滨湖东路以东,创新中路以南
        2.1.2 工程规模: 新建中国电信(南京)物联网运行和创新中心工程(吉山四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38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515万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新建IDC机房楼1栋,总建筑面积约4.56万平方米,布置不少于6720个机架,单机架指标为6KW;②油机楼1座,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③配套用房1栋,建筑面积约 8850平方米;④室外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及水电安装、装饰装修、外立面保温装饰、消防、智能化、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通风空调、电梯、景观绿化、地下车库(含人防)及设施、室外管网;景观绿化造价约359万元,景观绿化面积约8738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28421.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5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6月27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6月27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11月8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新建中国电信(南京)物联网运行和创新中心工程(吉山四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38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515万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新建IDC机房楼1栋,总建筑面积约4.56万平方米,布置不少于6720个机架,单机架指标为6KW;②油机楼1座,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③配套用房1栋,建筑面积约 8850平方米;④室外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及水电安装、装饰装修、外立面保温装饰、消防、智能化、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通风空调、电梯、景观绿化、地下车库(含人防)及设施、室外管网;景观绿化造价约359万元,景观绿化面积约8738平方米。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中心或通信枢纽或机房楼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面积为准,如两者不一致,以面积小的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中心或通信枢纽或机房楼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中心或通信枢纽或机房楼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面积为准,如两者不一致,以面积小的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中心或通信枢纽或机房楼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面积为准,如两者不一致,以面积小的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中心或通信枢纽或机房楼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中心或通信枢纽或机房楼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面积为准,如两者不一致,以面积小的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施工项目经理 :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资料,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中心或通信枢纽或机房楼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面积为准,如两者不一致,以面积小的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中心或通信枢纽或机房楼设计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中心或通信枢纽或机房楼施工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面积为准,如两者不一致,以面积小的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中心或通信枢纽或机房楼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面积为准,如两者不一致,以面积小的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中心或通信枢纽或机房楼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 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两页)(以上施工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且不进行施工分包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施工资质,视为弄虚作假)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4.3、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6、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4.7、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4.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9、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8分
                设计文件:32.0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5);良(1.35);中(1.2);差(1.05);无(0)
设计说明2:各专业工程设计说明及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的完整性、合理性,同时符合本项目限额设计,不符合限额设计的不得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A类机房建设标准符合国家及本地相关绿色数据中心标准要求,满足设计任务书所规定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和平面布局要求的基础上,计算机房楼PUE值。优(1.5);良(1.35);中(1.20);差(1.05);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机房利用率高。优(1.5);良(1.35);中(1.20);差(1.05);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5: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6:在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所规定各项技术指标要求且平面布局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基础上,对整体数据机房有效机架数进行评比。优(1.5);良(1.35);中(1.20);差(1.05);无(0)
建筑功能1:数据中心通信工艺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制定绿色节能方案、具有系统完整性;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具有创新性;投资合理效益明显,具有经济性优(2.5);良(2.25);中(2.00);差(1.75);无(0)
建筑功能2:平面布局及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3:机电电源配套设计满足通信工程工艺系统用电需求,技术合理。优(1.5);良(1.35);中(1.20);差(1.05);无(0)
建筑功能4:空调冷源方案利用充分合理;绿色节能方案合理,设计理念先进,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优(1.5);良(1.35);中(1.20);差(1.05);无(0)
建筑功能5: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通信工艺设计、通信电源专业、通信空调专业主要技术要求的前提下,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5);良(1.35);中(1.20);差(1.05);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对连续的城市公共建筑界面设计评比。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对设计的鸟瞰图、透视图、立面图、绿化方案总平面布局图进行评比。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各功能区荷载取值、抗震要求等满足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根据设备布置优化结构方案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BIM设计是否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的构件:是否模型精度不小于LOG300。室外工程管线的排布及与已建管综的衔接处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5.5%、6%、6.5%、7%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8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5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正高级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1分;具备高级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0.5分;具备中级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0.2分;(2)施工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得1分;具备中级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得0.5分;(3)数据中心工艺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0.5分。备注:正高级职称为研究员级、教授级及正高级职称;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3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6/23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央路260号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1513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马工 联      系     人:高长春
        电       话:02583308448 电              话:0255855687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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