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各单位需完成CA认证和电子签章锁的扬州地区网上注册,并完善好单位数据库。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可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里下载。 2、各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工作。 申报地点: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本市施工企业)联系电话:0514-87329582 扬州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市外施工企业)联系电话:0514-87342396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处(监理企业)联系电话:0514-87329530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科研设计处(勘察、设计企业)联系电话:0514-87329531 3、各投标单位投标函须原件扫描上传。 4、本工程的投标登记时间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一致为:2021年3月8日- 2021年3月12日;(逾期不予登记且不予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澄清答疑: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17:00;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21年3月16日17:00; 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10:00 开 标 时 间:2021年3月29日10:00 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6、其他要求及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