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第六人民医院新建住院综合楼工程

地区:江苏 苏州市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1-03-15

张家港市第六人民医院新建住院综合楼工程

一、招标条件

    张家港市第六人民医院新建住院综合楼工程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批准,现对该项目的张家港市第六人民医院(锦丰医院)新建住院综合楼工程项目勘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锦中路35号锦丰医院北侧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E3205820330000335001001 张家港市第六人民医院(锦丰医院)新建住院综合楼工程项目勘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公开招标 300.00 2021/03/15
三、公告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03月16日8:30
公告截止时间: 2021年03月22日17: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见公告内容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见公告内容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见公告内容

五、公告其他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市第六人民医院(锦丰医院)新建住院综合楼工程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张家港市第六人民医院新建住院综合楼工程的批复张行审投[202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的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张家港市第六人民医院(锦丰医院)新建住院综合楼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锦中路35号锦丰医院北侧 2.1.2所属地区: 江苏扬子江冶金工业园 2.1.3工程规模:新建建筑面积为2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16000平方米,地下4000平方米),改造面积根据方案确定 2.1.4项目投资总额:19700万元; 2.1.5招标类型:勘察+方案+施工图; 2.1.6勘察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1.7勘察设计合同估算价:300万元 2.1.8其他:/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2.2.1招标范围:张家港市第六人民医院(锦丰医院)新建住院综合楼工程项目勘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1.根据市财政局出具的概算限额设计,红线内全部设计内容包括勘察、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强弱电、给排水、消防、暖通、人防(按总建筑面积6%配建人防)、平战转换、装配式构件深化设计、幕墙及钢结构设计、抗震支架设计、室外市政及桥梁、室外管网综合、景观绿化、亮化设计、绿色建筑、各类医疗专项设计、海绵城市方案及施工图、BIM、内装饰、基坑支护、围墙、门卫等构筑物、道路及车位标志标识标线等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和设计配合服务(设计专家论证、图纸报审工作等);2.同时按照二等甲级综合医院标准,结合新建住院综合楼的使用功能,将已有市第六人民医院整体考虑,对功能和流线重新规划,调整处完成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内装饰方案施工图,如涉及加固,消防及弱电等改造均包含在内) 2.2.2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包括室外市政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设计服务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勘察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负责人: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申请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申请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20年10月-2020年12月)。以上材料须上传至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并及时更新。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3申请人拟派的设计各专业负责人应具备: 3.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t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面积不少于1.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提供:1、设计合同;2、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二者缺一不可。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同原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类似业绩以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业绩为准,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 其他: 3.5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补偿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均补偿3 万元。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附件。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1年3月16日8:30至2021年 3月22日17:00。 (2)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入“冶金工业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117.81.232.30:8081/TPBidder/HuiYuanInfoMis2_ZJG/Pages/SSO/login.aspx)”获取。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29 日13时30分。 8.2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9.发布媒介 (1)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2)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 http://www.jf.zjg.gov.c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http://www.jf.zjg.gov.cn/)

    2、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张家港分中心(http://www.szzyjy.com.cn/zjgsfzx/031006/zjgCity_jyxx.html)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市人民路68号建设大厦1705室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蒋晓东 联 系 人: 杨梅玉
电 话: 13372133002 电 话: 0512-58116115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11111c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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