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港口支持系统勘察设计项目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港口支持系统勘察设计项目已由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以吕镇行审备[2020]2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1座引桥式码头及4座浮码头,其中引桥式码头呈L型布置,位于最东端,形成半封闭港池水域,在引桥中部梳式布置2座浮码头,顺岸布置2座浮码头。
引桥式码头呈L型布置,码头长度180m,通过1座410m长、9m宽引桥与陆域相连。引桥式码头内档岸线按照靠泊2000总吨工作船、航标船设计,泊位长度156m,码头面顶高程8.4m。
浮码头为海事专用趸船码头,布置于引桥式码头以西100m。浮码头主要由1艘80m长钢质趸船、锚系、38.3m长活动钢引桥及升降架组成。钢质趸船干舷高度1.5m,当趸船处于极端高水位8.16m时,甲板面高程约为9.66m,通过38.3m长活动钢引桥与引桥相连,坡度约为1:28;当趸船处于极端低水位-0.5m时,甲板面高程约为1m,通过38.3m长活动钢引桥与引桥相连,坡度约为1:5,满足规范要求。
拖轮浮码头顺岸布置,浮码头主要由1艘80m长钢质趸船组成。
引堤式码头与海事专用趸船码头之间港池水域宽100m,充分考虑了本工程靠泊船型小、艘数多,引桥式码头及浮码头采用两船并靠的方式进行靠泊的要求,港池设计底高程-6.9m。
船舶回旋水域布置于浮码头及引桥式码头北侧,按照航标船控制,回旋圆为173m,港池设计底高程-6.1m。
船舶进出港依托环抱式港池5万吨级进港航道,如遇极端天气在环抱式港池内锚泊。
本工程陆域面积约为2万m2,陆域纵深为港池围埝轴线后方100m,布置有露天堆存场地、仓库、综合楼。场地四周布置7m宽环形路,与场外公共道路及引桥顺接。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3.06亿元。
2.2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南通港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港口支持系统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即GKZCXT-SJ标段。招标工作范围包括南通港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港口支持系统项目涉及的工程地质勘察(海域与陆域)、测量及浅底层剖面测量;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布置、水工建筑物、装卸工艺、房建、智能化、道路、给排水、消防、暖通、供电照明、控制、通信、环保、安全、节能等的设计及工程概算、经济效益分析、施工条件等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设计后续服务、与相关项目的设计配合、通过设计文件评审(智能化部分需通过业主同意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科技情报大队施工图审查),协助业主申请办理各级政府的项目专项补贴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设计及服务等工作。
2.3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工程水下地形测量及岩土勘察报告(详勘)、水深测量报告和水下地形图。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南通港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港口支持系统项目初步设计文本(送审稿)及概算编制文件;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南通港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港口支持系统项目初步设计文本(报批稿)等相关资料。初步设计批复后,25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概算编制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审查是投标人参与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为: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还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方)在2015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海港功能性码头(满足海事或海关或边检或救援或引航或拖轮功能)工程设计工作。
注:时间、内容、性质等均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在投标报表中提交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工程内容和性质等信息为准。
(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或水运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2015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海港功能性码头(满足海事或海关或边检或救援或引航或拖轮功能)工程设计工作。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
(4)拟派勘察项目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勘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拟派其他分项人员资格要求:总平面分项负责人、水工结构分项负责人、给排水分项负责人、电气分项负责人、造价分项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一人不可同时承担多项专业负责人,相关负责人需提供人员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和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较低的一方为准)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被评为A级(含暂定A级)及以上级别,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财务要求: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提供投标报表表2“企业财务信息表”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低于60分。
(7)其他
获奖情况: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所承担的勘察或设计项目须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项。(以上奖项提供获奖证书,以获奖时间为准。)
体系认证: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仅接受具有不同专业资格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方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方)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通过联合体协议明确了联合体牵头方,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南通港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西港池港口支持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发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启东市银洲IFC5号楼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513-83902787
招标代理: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启东市和平南路306号
联 系 人:朱晓红、杨奇龙
电 话:0513-83351266、13862899919(朱晓红)
mail:jsby586@163.com
8、其他
(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及截止时间于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另行通知。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但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招标人概不负责。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5)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备案信息与证明材料一致性审核,于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从业企业需要在投标中使用的信息请提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从业企业的资料更新原因而推迟开标时间。
(6)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7)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58182190。
(8)招标文件费用开票等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朱晓红,联系电话:0513-83351266、13862899919。
(9)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预约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解密截止时间详见发布媒介上招标公告的具体内容。
2021年 01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