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577号批准建设,沪陕高速公路江苏省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414号批准建设,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415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沪陕高速公路江苏省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质量安全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A、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
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起自与沪陕高速公路交叉处的泰兴东枢纽,向南经泰兴市张桥镇东侧,通过虹桥工业区后,顺接常泰长江大桥,跨长江后向南经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西,跨德胜河后止于与江宜高速公路交叉处的春江枢纽,路线全长31.972公里(不含常泰长江大桥公铁合建段),其中泰兴段22.382公里、常州段9.59公里。本项目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南、北引桥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桥梁宽度33.05米(与主桥一致);其余路段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B、沪陕高速公路江苏省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
沪陕高速公路江苏省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起自平潮北枢纽互通式立交西侧,经南通市通州区、如皋市,泰州市靖江市、泰兴市,止于既有广陵枢纽互通式立交东侧,接已扩建的沪陕高速公路广陵至江都段,路线全长48.966公里。全线原位改建九华、如皋港、葛市3处互通式立交,移位改建季市、广陵2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广陵互通式立交连接线4.174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m。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利用既有桥涵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广陵互通式立交连接线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m。
C、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路线起自沭阳县章集街道与京沪高速公路交叉处,向西在十字街道南侧先后跨越新长铁路、淮沭新河,沿北丁集乡、刘集镇南侧通过,与245省道交叉后进入宿豫境内,在关庙镇南侧与规划346省道交叉后,跨规划宿连航道,止于宿豫区顺河镇与新扬高速公路交叉处,路线全长47.668公里。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3.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5个标段:
A、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
CT-SYS-TZ1标段对应桩号范围为K0+171.10~K22+553.40。
CT-SYS-CZ1标段对应桩号范围为K27+852.60~K37+444.18。
招标内容:
a、承担全线范围内发包人负责抽检的路基、桥涵、钢结构、路面、相关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土建、房建土建等工程的试验检测;包括全线工程的原材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工作;协助发包人开展全线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桩基承载力、完整性检测、桥梁静动载试验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b、协助发包人开展全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c、承担全线范围内发包人负责的测量管理和维护;并对全线重要工点的日常测量工作进行复核、抽检、指导和管理。
d、承担全线范围内施工期环境监测。
e、承担本项目交工检测(不含机电)相关工作任务,并配合开展交工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f、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信息化管理。
B、沪陕高速公路江苏省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
PGK-SYS-1标段对应桩号范围为K0+640~K22+740;
PGK-SYS-2标段对应桩号范围为K22+740~K48+500(K38+801.1~K39+931.1涉铁段主体工程除外)。
招标内容:
a、承担招标范围内发包人负责抽检的路基、桥涵、路面、相关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土建、房建区(土方、路基路面工程)等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包括招标范围内工程的原材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工作;协助发包人开展全线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桩基承载力、完整性检测、桥梁静动载试验、钢结构材料、焊缝及涂装检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b、协助发包人开展全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c、承担招标范围内发包人负责的测量管理和维护;并对全线重要工点的日常测量工作进行复核、抽检、指导和管理。
d、承担招标范围内施工期环境监测。
e、承担本项目交工检测(不含机电)相关工作任务,并配合开展交工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f、承担招标范围内监理单位负责抽检的路基、桥涵、路面、相关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土建、房建区(土方、路基路面工程)等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不含取样、送样工作)。
g、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信息化管理。
C、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
LS-SYS-SQ1标段对应桩号范围为K89+500.000~K137+167.746,但不包含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LS-SQ2路基、桥梁标实施范围(K96+356.200~K97+481.600)。
招标内容:
a、承担全线范围内发包人负责抽检的路基、桥涵、钢结构、路面、相关交通工程预留预埋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土建、房建土建等工程的试验检测;包括全线工程的原材料、结构物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试验检测工作;协助发包人开展全线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桩基承载力、完整性检测、桥梁静动载试验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b、协助发包人开展全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c、承担全线范围内发包人负责的测量管理和维护;并对全线重要工点的日常测量工作进行复核、抽检、指导和管理。
d、承担全线范围内施工期环境监测。
e、承担本项目交工检测(不含机电)相关工作任务,并配合开展交工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f、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信息化管理。
(2)计划服务期:
A、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
计划服务期:2020年12月~2023年12月,共37个月。
B、沪陕高速公路江苏省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
计划服务期:2020年11月~2023年12月,共38个月。
C、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
计划服务期:2020年10月~2023年10月,共37个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a、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或综合甲级资质;
b、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还应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业绩条件: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较好地完成过建设单位委托的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或建设单位委托的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质量检测项目(限建设期间检测,不包含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和建成通车后的质量状况检测)。
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b、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 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 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情况。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a、应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桥梁或公路);
b、应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条件:
至少担任过一任受建设单位委托的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一任受建设单位委托的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限建设期间检测,不包含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和建成通车后的质量状况检测)。
(3)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b、与对应施工标段承包人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对质量安全中心标段进行投标。
c、2015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中未按投标承诺到岗和中途更换的中心试验室主任不得作为项目主要人员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5.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CT-SYS-TZ1标段、CT-SYS-CZ1标段)、沪陕高速公路江苏省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PGK-SYS-1标段、PGK-SYS-2标段)、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质量安全中心项目(LS-SYS-SQ1标段)共计5个标段,为同一批次,一家单位最终最多允许中一个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8日15:00至2020年11月4日18:00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其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3)招标文件(含图纸)费用500元/标段,费用请以汇款方式提交,但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汇款交费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工作QQ获取“投标交款要求”)。未交纳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4)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3406999065。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7)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14:00时(北京时间);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14: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的指定地点。
b、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c、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
(9)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联系人:徐敏
电话:025-84204474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邮编:210019
电话:025-86602545
传真:025-86602545
工作QQ:3406999065
联系人:赵敏慧、胡继军
二○二○年十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