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关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号:E320000000100001704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级机关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2017]12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省级机关房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专项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集庆门大街以北,清河路以东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绿化面积约为16500m2,景观铺装和透水砼路面面积合计约为5200m2。其他工程内容有:入口水景、景墙,廊架、地下室入口玻璃雨棚及标准围墙等。景观安装工程分为景观电气工程、景观给水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130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 日历天(其中7号、8号、S1楼30天,1、2、3号楼30天,4、5、6楼30天)
2.1.5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大型 □特大型
2.2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说明: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且包括施工图纸所列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职称(含)以上(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学历证书),(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1.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1.4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申请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
3.2 资格预审可选条件:
3.2.1企业自2017年7月01日以来(含)承担过合同金额800万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提供的材料中金额不一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三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其他要求:
3.3.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有限数量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高低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2)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分总分75分,有限数量制评价因素及分值如下:
①资产负债率(20分):
企业资产负债率在60%(含)以内的,得20分;资产负债率在60%至75%的,得15分;资产负债率在75%以上的,得10分;注:以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为准;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企业资信(10分):
企业自2015年7月1日以来(含)获得过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10分;没有不得分。(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项目负责人完成类似工程(20分):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7月01日以来(含)在合同金额800万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得20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提供的材料中金额不一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三者缺一不可;)
④项目经理答辩(25分)
项目负责人在答辩时系统陈述针对本项目的施工的总体想法以及对人员、机械设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工艺、工法等问题进行现场答辩。(共1题)。优:25分,良:20分,中:15分,差:10分,无: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
注: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拟题,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限内现场书面闭卷作答,采用暗标形式。
4.2资格预审入围方法:
有限数量制入围方法:①未设置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小于3家时,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大于等于3家,小于等于9家时,则不再进行评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依据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选择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②设置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小于9家时,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调整原设定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为9家时,则不再进行评分,邀请9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依据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选择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当出现总分相同的投标企业并列第九名时,按“项目经理现场答辩”得分较高者排名在前;如项目经理现场答辩得分相同时,企业资产负债率较低者排名在前.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5.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5.2.采用暗标
5.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A.投标报价(满分90分)
(1)本工程设有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2)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在以下方法一和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9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6分,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B.施工组织设计(满分1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满分2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满分1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说明: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2020年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 月13日17时00分;
6.2 获取方式:在本公告的发布期间内,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的“省属项目网上投标”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
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文件前需办理“江苏 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江苏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http://www.jszb.com.cn/JSZB/bszn/)”。联系电话:025-51868934。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0月19 日09时30分。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省级机关房屋建设中心 |
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南京市北京西路18号 |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2017室 |
邮编: 210000 |
邮编:210000 |
联系人:项琦舫 |
联系人:冯银芳 |
电话:025-83398530 |
电话:1801389193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2359375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