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城南综合物流园区一期工程

地区:江苏
类型
监理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0-10-12
项目业主
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滨海城南综合物流园区一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滨海城南综合物流园区一期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S328204国道交汇处。    

2.工程概况:工程一期占地面积100亩,建筑面积5.81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智能集配、电商物流、排涝应急储配库、快递分拨中心、城市配送中心、冷链物流、大宗物资交易等,其中:2幢库房3.17万平方米,1幢综合楼1.99万平方米,雨棚、车棚0.65万平方米及道路、停车场、雨污水管井、强弱电、网络管线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1400万元。

3.工程范围:均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增减项目)等为依据。

4.监理服务范围:所有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承担本工程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保维修期阶段等全部监理服务工作,并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进行全面控制,以及对合同与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含设计变更及增减项目)

5.监理服务期限:与实际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同步。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下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互不兼职。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不得更换。

其中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的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项目。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项目的书面证明;在项目建设期间不得同时担任或兼任其他项目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接受招标人的日常考勤管理,中标后不得更换。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不得为其他企业公司法人】。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互不兼职。

3.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配备人员具体包括:

1)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2)监理员:至少2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理协会)颁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监理员证书、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注:(1)具体监理组人员数量根据实际工程量及施工进度配备,需满足工程需要, 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苏建建管【201735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2)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并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登记备案。

除总监外其他人员按招标文件约定配备到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6. 投标人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1)投标人自201711日(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达2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监理业绩。

1)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监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2)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或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注: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非投标人独立承接的,不予认可。

7.其它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的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需提供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开标前六个月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提供印有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需提供养老保险查询账号和密码,并保证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04-20209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专业监理员和监理员均须无在监

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4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5)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申请本标段的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如同时申请,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申请本标段的投标,如同时申请,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

特别提示:

1)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进入滨海监理项目市场,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2)投标文件中拟派驻项目监理组人员、合同备案的监理组人员及施工现场的监理组人员须一致;如发现其中有一人不一致的,第一次罚款伍万元,第二次罚款拾万元,第三次清退出场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进入滨海建筑市场。

3)合同归集的监理组人员需符合相关部门网上归集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如因中标单位原因不能完成网上归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201012日至20201019

2.领取地点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5.00/标段。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10231030分整 (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单位: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0906】,或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滨海)中实时查询,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滨海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目前处于试运行状态,系统尚不稳定,请所有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携带汇款凭证,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如显示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则不予核查;如显示保证金未缴纳的,则须投标人提供汇款凭证予以核查,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规定的时间内中心财务室进行网上退款。详情咨询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0515-84198010

七、最高投标限价:

工程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为(费率):1.2%

八、付款方式:
   本工程监理费实行分期支付。项目监理服务费按工程采购、施工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中标监理费率为初步计算基数进行支付,最终结算时按工程采购、施工审计结论×中标监理费率执行。招标人约定初步付款计划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①工程主体全部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付该单位工程监理费的30%;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该单位工程监理费的50%;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按该单位工程施工审计结论和中标监理费率结清余款。

2.采购项目:①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该单位工程监理费的80%;②项目验收合格满两年,按该采购项目审计结论和中标监理费率结清余款。

3.道路、停车场、雨污水管井、强弱电、网络管线、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①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该单位工程监理费的70%;②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该单位工程监理费的15%;③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两年,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该单位工程施工审计结论和中标监理费率结清余款。

4.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潢工程: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该单位工程监理费的80%;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按该单位工程施工审计结论和中标监理费率结清余款。

双方约定监理费用的结算方法:结算价=经审定的工程总价×中标监理费率。(结算时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超出本次招标规定投标监理费率上限乘以0.95的投标费率无效,其余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同的得100分,与评标基准费率相比每高1%0.5分,每低1%0.3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例如:投标人投标费率为1.12%,评标基准费率为1.05%,则该投标人报价得分为:100-(1.12-1.05/1.05*0.5*100=96.67(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基准费率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资格审查合格的且投标费率未超出本次招标规定投标监理费率上限乘以0.95的,下同)的评标费率(评标费率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费率,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费率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投标费率(最高投标费率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投标费率作为投标平均费率A]

评标基准费率C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注:评标结束后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包含招标答疑在内的关于本项目的所有招标信息)发布媒介: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ggzy.gov.cn/)、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发布。

十一、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学夔     电话:1377013258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文瑜   夏琪 

联系电话:13338951666 13901952525

电 子 邮 件: 719692807@qq.com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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