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河一江”苏地2020-WG-51号地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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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类型
设计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0-09-21

苏地2020-WG-51号地块工程项目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0-WG-51号地块工程项目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行审项建[2020]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运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运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胥江以南、港务路以东

    规模:用地面积15285㎡,总建筑面积地上46000㎡,地下22000㎡, 工程造价38760万元。设计费总价暂按720.8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E3205010304009125001001苏地2020-WG-51号地块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8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详见其他明确事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09月21日9:302020年09月28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30日 13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 (2)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未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业绩:投标人2017年9月1日至今承担过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三)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少于3家,重发公告;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全部入围。 (四)本项目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单位为定标候选单位,由招标人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排序,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五)本项目为建筑设计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概念方案调整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含气体灭火、高压细水雾(若有))、暖通、强电(含地方高压变配电设计工作)、弱电、智能化、人防、内装饰(含建筑声学)、外装饰(含幕墙及泛光照明)、标识标牌、室外道路、围墙、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管线综合、抗震支架、钢结构、展陈配合、专业灯光(包括泛光照明设计)、绿色二星建筑、停车场交通组织及地坪工程设计、电梯工程设计、装配式工程设计、导视设计、节能设计、方案设计阶段的工程估算编制、初步设计阶段的概算编制等},以及项目后续设计配合服务(项目报建、审查、审批、审图、施工现场驻场配合服务等)。提供与本项目自来水、供电、燃气、雨污水、通讯等社会公用事业专项设计的配合服务。提供与本项目专业应用系统等专项设计的配合服务等。 (六)补偿费:推荐入围的3家候选单位,除中标单位外,另外两名未中标的候选单位每家给予 5万元的经济补偿费,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补偿费由中标单位承担(获得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七)本公告“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条款作废。 (八)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九)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要求,本项目执行最新一季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运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地 址:苏州市吴中西路87号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周晓琪联 系 人:杨振华、徐爱国
电 话:0512-65193829电 话:0512-65221883
传 真:传 真:0512-65221885-804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546975701@qq.com
网 址:网 址:szhjzx.com.cn
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
账 号:账 号: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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