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研究生公寓楼项目

地区:江苏
类型
设计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0-09-03
项目业主
河海大学
招标代理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研究生公寓楼项目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教发函[2020]5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7796.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7796.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西康路校区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040平方米,其中地上7层,局部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为119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11平方米。建筑总高度23.9m。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201.95万元(工程计费额按6332.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研究生公寓楼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及行业的审查及后续相关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设备运行调试、竣工验收等)工作。本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程设计,设计应全面负责主体及各专项设计的工作进度及图纸质量。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边坡挡土墙、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供配电、暖通、智能化、消防、景观、装修、室外管综、绿建、基坑支护设计等及其他需深化设计内容。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9/23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监理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6.1 投标报价(10分)
(1) 招标控制价为201.95万元,超过本控制价的将否决投标。
(2)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 业绩(12分)
(1) 企业业绩(6分):
自2017年9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9600㎡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设计(设计范围须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否则不予认可)项目的,一个得3分,满分6分。(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面积、设计范围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设计合同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设计合同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 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自2017年9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9600㎡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设计(设计范围须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否则不予认可)项目的,得6分。(须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面积、设计范围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设计合同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设计合同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本次投标单位承接的,否则不得分)
6.3 设计构思(30分)
(1) 总体设计思路(5分):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 项目背景分析(3分):
根据项目概况、项目特点、功能定位等分析进行评分。(等级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3) 项目建设条件分析(2分):
根据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场地现状、规划条件、交通等方面认识的程度进行评分。(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 合理化建议(5分):
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5) 成本控制(5分):
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 设计方案(10分):
方案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功能安排明确,整体设计方案先进、安全、经济效益突出。应包含与设计方案相适应的图纸(等级分:优10分;良9分;中8分;差7分;无0分)
6.4 项目解读(20分)
(1) 项目认知(2分):
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 功能构成(3分):
功能构成齐全、功能配置合理,功能比例科学(等级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3) 总体规划(3分):
总体规划与周边环境建筑协调(等级分: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4) 主要轴线(4分):
主要轴线布置合理,建筑环境与空间造型和谐统一(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5) 关键技术(4分):
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 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4分):
根据提供的服务计划,包括人员安排、响应时间、工作成果、误期赔偿、如何配合图审以及在甲方要求的设计周期内交付图纸的保证措施等方面,内容全面、可行(等级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5 人员构成(24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2)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3)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4)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5) 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 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7) 造价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6其他(4分)
企业奖项:自2017年9月1日以来,企业获得过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级奖项得2分/个,省级奖项得1分/个,市级奖项得0.5分/个,本项限评2个,最多得4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同一获奖的项目按得分高的计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备注:
(1)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项目解读及设计构思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 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4) 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 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9月3日14时24分到 2020年9月10日14时24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4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提供注册证书,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5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6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3月-2020年8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若投标人因改制等问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等情况,需提供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明。投标人须将以上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8.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10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11本项目未中标人无设计方案补偿费。
8.12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海大学 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 地       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胜太东路 8号同曦鸣城 A-9幢三楼         邮       编: 邮       编:211100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  系  人:聂秋花         电       话:025-83787152 电       话:025-52121096-822         传       真: 传       真:025-5212857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jyongtai@126.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行南京大市口支行         账       号: 账       号:51445819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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