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12-G-17号地块建设项目监理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2-G-17号地块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项批[2019]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国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国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县前街南侧、东苑路西侧 规模:建筑面积约214398平方米,人防等级为5级,受监造价暂按14亿计。 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07505002001 | 苏地2012-G-17号地块建设项目监理 | 苏地2012-G-17号地块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1827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07月21日9:00至2020年07月28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8月04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7.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7.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且同时具有【人防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注:a、省内的人防监理企业不需要至苏州市人防办备案即可参与投标;b、江苏省外人防监理企业须具备人防监理甲级资质,按照《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苏防规[2015]1号文)办理备案手续方可参与投标。】。7.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7.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报名总监无在监工程(提供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7.5其它要求:(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7.7本项目不接受最新年度企业综合考评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自2018年7月1日以来因拖欠民工工资、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批评的企业投标,时间以通报发文日期为准。7.8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二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结果的通知(苏住建建〔2020〕21号)。7.9备注:(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2)拟派总监不得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否则资格预审不合格。(3)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监理资格预审文件。(4)关于投标失信行为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规定。(5)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6)本项目批文为吴行审项核(2020)3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国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 | 地 址: |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 ||||||
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131 | ||||||
联 系 人: | 陈双龙 | 联 系 人: | 金吴平/于民峰 | ||||||
电 话: | 0512-66985098 | 电 话: | 0512-65981595-8111 | ||||||
传 真: | 0512-66985098 | 传 真: | 0512-66352628 | ||||||
电 子 邮 件: | 420587453@qq.com | 电 子 邮 件: | 970949374@qq.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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