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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新校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投资发[2019]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变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詹庄。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规模91302平方米,2 个10KV变电所,4台1600KVA变压器,总容量6400KVA 。
2.1.3合同估算价: 997.357112万元
2.1.4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变配电设备供货安装验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以诚信库中获取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3.2投标人具有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级别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提供资质证书,以诚信库中获取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其他条件:
(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19年1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提供承诺书承诺如下内容: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与签订合同中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及本项目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 7 月 12 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省管项目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下载文件前需办理“江苏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用户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采用_____不见面_______(不见面/现场开标)形式进行开标。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地质实验楼4楼419室
联 系 人:王婧、于磊
电 话:025-85600798、86604639
2020年7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