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锦和家园三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地区:江苏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0-06-19
项目业主
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编号: ALS200374-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溧水区锦和家园三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勘察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19]40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04900.93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设计
        2.2 工程地点:薛李东路以东,机场路以南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用地面积7.20098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970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675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2950万平方米(含人防2.5174万平方米)),容积率:2.45,总户数1620户,建筑密度13.2%,,绿地率31.5%,机动车位数1944,非机动车位数3147,一共13栋,最高层数27层,最高高度79.9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791.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900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1)地质勘探:锦和三期工程的地质详勘,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查明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等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勘察成果审查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设计总承包:在建筑红线范围内对原规划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三板深化设计)、后续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
①原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变更、现场服务和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服务内容(含各专项、专业工程设计)全方位、全过程设计总承包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②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并通过审批(含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等),具体施工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水、电、消防、空调暖通、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安装及装饰、景观、室外配套、人防方案(含平战转换方案)及人防施工图、室外综合管网方案及报建、室外场地道路排水、幕墙施工、室内装饰、智能化、BIM设计、标识标牌、交通标示、人防指示牌、夜景亮化照明方案及施工图、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设计要求、室外景观方案及施工图、变配电房设计、交通影响分析等设计内容,并确保通过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
③后续服务包括:包含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对于后续需要专业公司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项目,如燃气、市政给水、供电、标志标线等,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7/9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投标人自 2015 年5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混凝土构件三板或装配式的新建房屋建筑总包设计项目(厂房项目除外,总包设计至少需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设计,混凝土构件装配式或三板结构的证明材料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为准,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须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出的相关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监理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791万元(工程计费额按90000万元)。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企业业绩(满分8分)
6.2.1投标人自2015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3万平米及以上新建房屋建筑总包设计业绩,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最多计取2个项目,厂房项目除外,总包设计至少需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设计,须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出的相关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2.2投标人自2015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混凝土构件三板或装配式的新建房屋建筑总包设计项目,有1个得3分,最高得6分(厂房项目除外,总包设计至少需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设计,混凝土构件装配式或三板结构的证明材料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为准,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须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出的相关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6.3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3.1设计构思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与理念理解:对项目总体设计思路和设计理念理解与合理化建议。(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2)主要规划条件理解:对项目用地强度指标、交通设计要求、场地与建筑设计等主要规划条件理解与合理化建议。(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3)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绿色建筑实施方案符合项目定位要求,科学可行,经济合理。(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4)总平面规划布局设计理解:对项目总体平面规划布局思路的理解与合理化建议。(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5)重点难点分析:对项目各楼层平面布局理解与合理化建议。(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6)建筑立面设计理解:对项目建筑立面理解与合理化建议。(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6.3.2项目解读20分
(1)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2)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3)关键技术: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4)合理化建议:重点针对造价成本管控提出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5)岗位分工:技术力量配备齐全,岗位分工合理,岗位责任明确。(等级分:优:4;良:3.5;中:3;差:2.5;无:0)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8分)
6.4.1项目组成人员(满分28分)
(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防护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5)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园林景观绿化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景观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一、职称证上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二、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但是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原件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三、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且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和从事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资历证明原件(该证明必须由职称评审所在地职称评审部门所出)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7)造价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8)岩土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得2分。(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5其他因素(满分4分)
6.5.1企业奖项:企业自2015年5月1日(含)以来获得省级建筑工程设计奖的1个得1分,获得国家级建筑工程设计奖的1个得2分,最高得4分;(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限评两个项目)(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证书发放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4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和合同业绩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项目组成员中涉及的职称证书,须为工程建设类职称证书。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所有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资格条件中企业业绩和评分条款中企业业绩可兼得。
(5)提供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2019年12月-2020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
(6)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同时有两名投标人得分相同且均为最高分,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通过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记录。
(7)本项目设计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技术标为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6月19日14时4分到 2020年6月29日14时4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资格审查其他要求: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2.1 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企业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企业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含)以上;
③企业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及具有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
8.2.2项目负责人:
(1)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社保要求:提供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2019年12月-2020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
8.2.3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2.4投标人在参与溧水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时,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中体现)(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
8.2.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3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8.4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
8.5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和合同业绩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6未中标补偿方案:无。
8.7投标保证金 :(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8.8联合体投标应满足: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不超过3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与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组成联合体的,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设计院不得为牵头单位);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8.9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兴隆路9号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罗科 联  系  人:李琳
        电       话:18118835518 电       话:025-8332571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山西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0138012021000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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