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大道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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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类型
监理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0-04-17
项目业主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海安市南海大道及旺池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南海大道及旺池路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为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海大道(通榆路至如海河)、旺池路(永安路至小焦港河东)。

2.2 工程规模:南海大道(通榆路至如海河)长7850米、宽约24米,旺池路(永安路至小焦港河东)长440米、宽16米,项目总投资约10148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方、道路、桥涵、排水、强弱电管道、交安、路灯及附属设施等全部相关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以甲方交办的工程及实施内容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含工程缺陷责任期),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40 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 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8  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20184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94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自201541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工程造价不少于6000万元或监理费不少于80万元的城市道路或桥梁的施工监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且不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董事长。

3.10其它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本工程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60周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4.1本次评标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0  17  日 到 2020  4     30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    30  9  00 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三份、电子文件壹套送至代理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9.其他事项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海安市中坝南路12            

    编:226600                          

联 系 人:徐祝明                          

    话:0513-88869698                   

 

 

 

代建单位: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海安市中坝南路12

   编:226600

联 系 人:丁孝先

  话:0513-6989899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编:226600

联 系 人:徐向春、丁朋惠

  话:0513-8185201681819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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