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汤山温泉旅游度假区汤泉路以北拆迁安置房项目

地区:江苏
类型
设计
分类
房建工程,装修工程
发布时间
2020-03-26
项目业主
南京汤山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汤山温泉旅游度假区汤泉路以北拆迁安置房项目小学室内装饰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发改投字[2012]3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2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小学室内装饰设计         2.2 工程地点:江宁汤山街道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以及设计跟踪,内容包括不限于小学室内装修设计;总建筑面积:27975.9㎡;单体最大建筑面积27975.9平方米;建筑物高度21m;室内装饰面积20526.1㎡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99.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4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内容包括不限于小学室内装修工程,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并按要求通过本工程相关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施工过程中与设计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监理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10分
6.1.1最高限价为99万元。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 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企业业绩8分
6.2.1企业业绩:2017年03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及厂房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装修(住宅及厂房除外)设计业绩,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一个业绩得8分,最多得8分。(提供设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8分)
6.3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6.3.1项目负责人业绩:2017年03月0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及厂房除外)或房屋建筑工程装修(住宅及厂房除外)设计业绩,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一个业绩得6分,最多得6分。(提供设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6分)
6.4设计方案50分
6.4.1设计构思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等级分:优:3;良:2.5;中:2;差:1.5;无:0) (满分3分)
(2)对建筑空间有深入的理解和思考,空间效果表达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本项目的使用功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等级分:优:2;良:1.5;中:1;差:0.5;无:0) (满分2分)
(3)造价估算及造价控制措施是否完备、合理,是否采用有效措施降低工程造价。(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满分5分)
(4)能说明规划意图或设计要点的其他表现图。(等级分:优:3;良:2.5;中:2;差:1.5;无:0) (满分3分)
(5)对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的响应程度,各项技术指标准确、详实。(等级分:优:3;良:2.5;中:2;差:1.5;无:0) (满分3分)
(6)对立面风格的深入理解与思考,设计合理,充分考虑各部分空间的联系与融合。(等级分:优:3;良:2.5;中:2;差:1.5;无:0) (满分3分)
(7)装修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须求装修设计(等级分:优:3;良:2.5;中:2;差:1.5;无:0) (满分3分)
(8)照明设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须求照明设计(等级分:优:3;良:2.5;中:2;差:1.5;无:0) (满分3分)
(9)根据投标人所提出的保证设计质量、缩短建设工期的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分别进行评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满分5分)
6.4.2项目解读20分: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认识:对现状条件及周边地块有详细的调查,配以详实图片并进行现状分析,并总结问题。(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满分4分)
(2)对招标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分析具有针对性,措施合理可行。(优:8分;良:7.5分;中:7分;差:6.5分;无:0分)(满分8分)
(3)响应度:满足设计任务书,内容应有据可依,贴合现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满分4分)
(4)保证措施:招标项目的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以及服务保证措施。(优:4分;良:3.5分;中:3分;差:2.5分;无:0分)(满分4分)
6.5项目组成员及其他24分:
6.5.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者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满分4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4分)
6.5.2、结构专业人员1名: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1分,满分4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4分)
6.5.3、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1分,满分4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4分)
6.5.4、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1分,满分4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4分)
6.5.5、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1分,满分4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4分)
6.5.6、暖通专业人员1名: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1分,满分4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满分4分)
6.6其他因素2分:
6.6.1奖项:2017年02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设计奖项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可得1分(提供设计合同及获奖证书,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信息为准) (满分1分)
6.6.2企业信誉:企业获得在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1分。三项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和设计各专业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设计方案每项评分按梯次打分,设计方案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设计方案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3月26日15时35分到 2020年4月2日15时35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者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2019年08月至2020年01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若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情况,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明确答复,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资料须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8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平台,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汤山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301-305室(江宁开发区)         邮       编:210000 邮       编:2111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田云海         电       话: 电       话:025-51181231-823         传       真:赵工 传       真:025-5212857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行南京大市口支行         账       号: 账       号:51445819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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