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编号: BPK200030-01ZG |
|
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浦口区沿山大道西延(新星大道-紫桐路)建设工程已由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以(浦行审投字[20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浦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6617.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6617.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 |
2.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位于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规划为城市主干路兼公路功能标准,规划沿山大道起于规划新星大道,止于规划桥林大道,道路全长约10km,是城市道路和地方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为沿山大道的一段,起于规划新星大道,止于紫桐路,道路全长4.6km,规划红线宽60米。 |
2.1.3 合同估算价: 35000.00万元 |
2.1.4 总工期要求: 365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04月25日 |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06月04日 |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04月26日 |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浦口区沿山大道西延(新星大道-紫桐路)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地形测绘,详勘,物探,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含附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含LED)、临时连接线道路工程、综合管线等附属工程及绿化工程、降排水、基坑支护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专项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具体内容以设计任务书为准;施工内容包括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含附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含LED)、临时连接线道路工程、综合管线等附属工程以及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绿化工程不含在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内 |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A) 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以 “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以 “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缺一不可。金额、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 “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 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A)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资格;(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
|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2018年资产负债率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设计项目除外);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1)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设计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3.9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提供承诺书原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10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11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
|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4. 评分细则 |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4.1 分值构成: |
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
4.2 评分细则: |
1.设计文件: |
| 设计文件: 1.1 设计说明分: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2 设计说明分: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项设计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3 设计说明分: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 设计说明分: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科学、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5 技术方案分: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设计思路表述是否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体现精细化设计理念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6技术方案分: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道路工程方案:结合规划与现状,对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路面结构等方案进行论述,设计方案应全面、合理可行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7技术方案分: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排水工程方案:结合规划与现状,对雨污水进行设计,方案合理可行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8技术方案分: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管综方案:在充分调研现状的基础上,近远期结合,提出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经济合理的管综方案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9技术方案分: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其他工程方案:路灯、交通等设计方案合理可行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10技术方案分: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11技术方案分:环境影响分析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12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13设计深度: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1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15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16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17经济分析: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18经济分析: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19经济分析: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20经济分析: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
|
2.工程总承包报价: |
|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4分)
|
|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
|
4.商务标: |
|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得1.5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得0.5分;②、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3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得0.2分;③、造价(概预算)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3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得0.2分;④、安全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3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得0.2分; 、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每人按照一个专业计分,不得重复计分;、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8月-2020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职称证及社保证明,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①、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②、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③、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缺一不可。金额、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 “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①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办法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满分2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6. 投标截止时间 |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
8. 其他 |
| 8.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3、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8.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ipv6.nanjing.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5、因工程总承包电子系统无法远程解密,开标时各投标人必须带CA锁至现场解密,若不能携带后果自行承担。 |
|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浦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浦口区桥林街道兰花路8号 |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栋20楼南楼 |
邮 编:211800 | 邮 编: |
联 系 人:胡鑫 | 联 系 人:马根荣 |
电 话:68558230 | 电 话:58066836 |
传 真: | 传 真:58789411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njjc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