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连客专东海站站前综合客运枢纽工程

地区:江苏 连云港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0-01-10
项目业主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徐连客专东海站站前综合客运枢纽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徐连客专东海站站前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徐连客专东海站站前综合客运枢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海县徐海路北侧、站东路西侧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成   1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22001100201-BD-001 徐连客专东海站站前综合客运枢纽工程施工 地下车库、落客平台、配电房、辅助用房、基坑支护,道路、站前广场景观等配套设施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5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其他要求:   资格预审公告
 徐连客专东海站站前综合客运枢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连客专东海站站前综合客运枢纽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复[2019]1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连客专东海站站前综合客运枢纽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东海县徐海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95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37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4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2月20日,竣工日期:2021年5月15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地下车库、落客平台、配电房、辅助用房、基坑支护,道路、站前广场景观等配套设施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本项目要求应在项目部安排一名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作为项目副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则项目副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如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则项目副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且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项目副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内容须包含道路工程或广场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且地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综合客运枢纽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且地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厂房)。
注:①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如果以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工程规模及建筑面积可附通过审查合格的图纸)。
     ③请将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出借(挂靠)单位资质。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简化江苏省内外市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手续的通知》省内外市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前,不再办理单项核验手续。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文件:“苏建建管[2016]23号”文 。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省《核验书》,无《核验书》的不准予通过。 
(2)本工程执行苏清办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副负责人的证书(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带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6)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9)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11)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5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3.5.2本项目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委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的项目副负责人。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以上内容外,还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其中: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个的,招标人将根据有限数量制评审因素按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选择 9 家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 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不足9 个的或报名不足9个的,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3) 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排序时,如因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的,原则上综合得分相等时,以企业业绩得分高的优先;企业业绩得分也相等时,以企业奖项得分高的优先;企业奖项得分也相等时,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有限数量制评审因素(100分):
1、财务状况(25分)
(1)营业收入≥35亿元得10分,25 亿元≤营业收入﹤35亿元得8分,15 亿元≤营业收入﹤25 亿元得6分,营业收入﹤15 亿元不得分;
(2)净资产≥5亿元得10分,3亿元≤净资产(3)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评价企业长期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注:以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数据为准。请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此项不得分。
2、类似项目业绩(30分)
  (1)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内容须包含道路工程或广场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且地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厂房),一个得10分,最高得20分。
(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且地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综合客运枢纽工程,一个得10分,最高得10分。
注:①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如果以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工程规模及建筑面积可附通过审查合格的图纸)。
     ③请将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认证体系(15分)
(1)已经取得 IS0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得 5分;
(2)已经取得 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得 5分;
(3)已经取得 GB/T28001-201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得5分;
 4、工程奖项(15分)
企业承建过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得5分,国优工程有效期 3 年;省优工程有效期 2 年;省辖市市优每个得 3分,有效期 1 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加分时同一项目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最高得15 分。
5、项目负责人答辩(15 分)
(1)项目负责人答辩,答题时间 30 分钟内满分15分; 
(2)评委现场出题,根据项目负责人书面答题情况打分,优得15-11分,良得10-6分,差得5-1分。 
(3)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出席答辩(项目负责人答辩安排在资格审查结束,量化打分前进行,具体时间提前 30 分钟电话通知),未携带身份证原件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席答辩者、此项均不得分。 
(4)项目负责人只需书面答辩,书面答辩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识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一切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若项目负责人答辩出现投标企业的任何有关信息,则答辩为 0 分。
说明:
(1)奖项的核查认定。奖项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有效期时间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当天时间往前推算。
(2)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奖项和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上传至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全部入围法、综合评分法 ;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一) 投标报价(89 分)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以及苏建招办【2018】10号文件,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 C 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下同),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 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下浮系数 K、下浮率Δ、B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分类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 K: 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 
2、B 值抽取方法
(1) 若评标价在 A 值的 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 B 值抽取范围;
(2) 若在 A 值的 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 值的 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 值以上,不含 C 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 值抽取范围;
(3) 若均不在 A 值的 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 A 值的 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 值以上,不含 C 值)的评标价作为 B 值抽取范围;
(4) 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 A 值的 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 值以上,不含 C 值)作为 B 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 B 值。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
  3、确定评标基准价后,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B 值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在现场见证 B 值抽签过程,如投标人未在现场见证 B 值抽签过程,视为默认 B 值抽签结果。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0 分)
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页数 2-5 页);1 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页数 2-4 页);1 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页数 5-10 页);2 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页数 6-12 页);1 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页数 15-28 页);1.5 分
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页数 5-10 页);1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页数 6-15 页);0.5 分
8、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采用书面形式答辩,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答辩不得分)。2 分
本次招标的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书面答辩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出书面答辩的问题,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书面答题,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书面答卷实行暗标评审打分。
A、陈述、答辩程序及方法
陈述及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及答辩;
项目负责人陈述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工程,不得超过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不得对企业作情况介绍。
陈述结束后,评标委员会负责人针对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向项目负责人提问,由项目负责人答辩,提问题数不得超过两题。
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项目负责人的陈述及答辩与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不一致或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目负责人无力承建该项目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B、项目负责人陈述0-1分:
0.7-1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5-0.7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3-0.5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标书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0.3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项目负责人答辩0-1分:
0.7-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5-0.7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3-0.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标书基本清晰。
0-0.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标书不清晰。
注:项目负责人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10分钟内,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说明:
(1) 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项目负责人陈述答辩除外)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2) 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二) 业绩(1分)
(1)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且地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综合客运枢纽工程,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注:①类似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签订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合同价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如果以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工程规模及建筑面积可附通过审查合格的图纸)。
     ③请将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0 年 1 月 10 日 8 时30 分至2020 年1 月 15 日23时2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1月 23 日 10 时 0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 东海县晶都大道           地    址:连云港市解放东路138号           
邮    编: 2223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沈工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15751199957               电    话:  18061392577                    
  2020   年  1  月 10 日
10、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01月10日2020年01月15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01月10日2020年01月15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杨梦云    
  电 话: 电 话:   0515-69089003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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