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12-G-17地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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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苏州市
类型
勘察,设计
分类
其他工程
发布时间
2019-12-10

苏地2012-G-17地块项目基坑围护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2-G-17地块项目基坑围护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项批[2019]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国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国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县前街南侧、东苑路西侧

    规模:本项目共三层整体地下室,基坑开挖深度约17米,基坑面积约24500平方米,设计费约9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E3205010304007505001001苏地2012-G-17地块项目基坑围护设计苏地2012-G-17地块项目基坑围护设计4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01月17日2020年02月0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2月10日 14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甲级;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设计周期:40日历天。四、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连续缴费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3、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设计资格预审文件;4、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均须原件扫描上传。5、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不足3家则重发公告。6、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本项目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七、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9)23号)。八、取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要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国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133号地 址:苏州市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邮 编:215000邮 编:215131联 系 人:陈双龙联 系 人:金吴平、钱颖电 话:0512-66985098电 话:0512-65981595-8119传 真:0512-66985098传 真:0512-66352628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970949374@qq.com网 址:网 址: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账 号:账 号: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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