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学工业园雄州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四期B地块项目

地区:江苏 南京市
类型
设计,施工
分类
电梯,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19-11-11
项目业主
南京广德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号: ALH191175-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化学工业园雄州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四期B地块项目已由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京化学工业园雄州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四期B地块项目核准的通知(六发改投[2017]3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广德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6822.3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6822.3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六合区雄州街道新程线以南、李岗路以北
        2.1.2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40639.83平方米,地上31052.85平方米,地下9586.98平方米。地上18层,地下1层。
        2.1.3 合同估算价: 17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1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12月2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4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12月24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工程采用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 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含各阶段性文件报批),设计内容同施工内容。施工范围:包括以下但不限于临时工程(含水电)、场地平整、试桩及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门窗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强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太阳能工程、通信工程、广电工程、通邮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机械车位采购、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外墙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外道路、综合管网、照明亮化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地块围墙、临时围墙、门卫、小区配套附属、导视系统及周边连接道路、供电杆线迁移和管线迁移、变配电房、室外供电管沟土建(达到供电部门设备安装前的验收标准)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供货安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相关采购(材料、设备、服务)及后续方案、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完成项目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A) 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0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面积和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建筑面积出现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建筑,还须另提供体现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否则视作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体现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0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面积和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建筑面积出现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建筑,还须另提供体现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否则视作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体现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0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面积和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建筑面积出现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建筑,还须另提供体现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否则视作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体现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业绩认定标准:
业绩证明资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0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面积和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建筑面积出现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建筑,还须另提供体现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否则视作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体现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0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面积和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建筑面积出现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建筑,还须另提供体现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否则视作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体现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0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面积和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建筑面积出现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建筑,还须另提供体现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否则视作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体现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业绩认定标准:
业绩证明资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为准, 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18年资产负债率小于70%(提供施工企业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二家(含二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职员。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4: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5: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5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3)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05月-2019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3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3、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8.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评标时一旦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广德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方水路158号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江伟 联      系     人:谢安滔
        电       话:58369696 电              话:025-83650522-8004
        传       真:/ 传              真:025-85438960-8001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4513425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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