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 2020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二标段(工程名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451001002
宿迁市宿豫区农业农村局的宿豫区 2020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豫区 2020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宿豫区境内
1.2 工程规模:
项目计划建设面积约5万亩(含湖滨新区0.5万亩), 投资约11000万元( 具体以上级批复为准)
1.3 勘查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具体时间满足上级要求)。
(2)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15天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招标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符合《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1-2007规定)、预算、标底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
(3)施工招标完成后7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4)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5)后续服务期:从初步设计开始到通过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施工现场配备不少于1名设计人员驻场,全程技术指导配合服务)。
(6)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同时提交一套不可更改的设计文件电子文档。
1.4 质量要求:
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组织项目工程第一次报账后,支付勘察设计合同价的20%;区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余款在年度工程全部实施结束和市级验收合格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一标段:位于宿迁市宿豫区境内,计划建设面积约 2.5 万亩( 具体以上级批复为准)
招标工作内容为: (1)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地质勘察、项目建议书、地形测绘(含新增耕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年度计划编制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预备费、施工招标后节余资金和审计结余资金及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报告、图纸、清单、预算等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节点性重要建筑物工程效果图设计、地形测绘资料等)及有关技术资料。(2)2020年其他零星工程勘察设计。
(2)二标段:位于宿迁市宿豫区境内,计划建设面积约 2.5 万亩(含湖滨新区0.5万亩)( 具体以上级批复为准)
招标工作内容为: (1)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地质勘察、项目建议书、地形测绘(含新增耕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年度计划编制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预备费、施工招标后节余资金和审计结余资金及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报告、图纸、清单、预算等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节点性重要建筑物工程效果图设计、地形测绘资料等)及有关技术资料。(2)2020年其他零星工程勘察设计。
各投标人可就多个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 1 个标段上中标。评标委员会按中标先后顺序优先的中标原则,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在 1 标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后续标段参与评标,但不得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由排名其后的投 标人递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4.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
4.3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若不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可以设计单位为主体( 联合体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招标项目。联合体的勘察单位只允许与一家主体单位进行联合体投标。
4.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 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厅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D级或以上级别,联合体投标成员均应达到上述要求。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按江苏省水利厅 2017 年 1 月 10 日颁发的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为准。
4.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相关专业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设计单位若与勘察单位进行联合投标,勘测的专业负责人可由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提供,设计专业负责人均应为设计单位人员。
4.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4.8 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9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年的。
4.10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6日08:30至2019年11月1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8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 项 目 采 用 网 上 开 标 , 需 登 录 宿 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宿迁市宿豫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宿迁市宿豫区农林大厦4楼 | 地 址: | 宿豫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5楼 |
联 系 人: | 王东升 | 联 系 人: | 刘文艳 |
电 话: | 0527-84459226 | 电 话: | 0527-88988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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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