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湖苑二区安置房幼儿园监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常熟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二期—阜湖苑二区安置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常熟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二期—阜湖苑二区安置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常发改(2018)3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保障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常熟市保障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江苏中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阜湖苑二区安置房幼儿园监理工程(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张家港西侧、教场湾北侧
2.1.2建设规模:监理范围内建筑面积约 9373平方米(其中地下室3080.2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9373平方米,最高檐高11.75米,最大单跨跨度8米,最高地上3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室外配套给排水管最大管径不超过DN1000。受监工程总造价约3700万元。
2.1.3监理合同估算价:79.09万元
2.1.4监理服务期:3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1月10日,竣工日期:2020年9月24日
2.1.5其他:/。
2.2 本工程招标范围如下:桩基、基坑围护、土建、水电、商品砼、防水、涂料、外墙保温、预拌砂浆、幕墙、钢结构、暖通、消防、室外配套、绿化、装饰、智能化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丙级(或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总监及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总监资历、业绩及信誉、企业经历、业绩及信誉只认可联合体牵头人的。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必须至少分别安排一名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如果联合体成员未提供上述人员安排,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上需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共同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中其他规定的签字、盖章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所在省级(直辖市)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江苏省《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1)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已签合同不满3只(沿用监理人员的工程不计承接项目个数)。
(2)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常熟市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本工程申请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如联合体形式投标,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在《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9年度)》或《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常熟补充名录(2019年度)》中,房屋建筑(监理):Ⅰ组、Ⅱ组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08时30分至2019年10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8086/)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2019 年10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性评审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一般说明8.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8.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8.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江苏CA:0512-52822187
9.其他说明9.1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0。
9.2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常熟市外申请人的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拟中标人须办理企业及投标人员核验,若拟中标人未能通过核验备案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9.3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文件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9.4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其申请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承接工程的项目总监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确定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申请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承接工程的项目总监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结果无效。
9.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10.联系方式招标人:常熟市保障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藕渠家园5楼
联系人:顾庆丰
电 话:0512-529853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珠江路58号
联系人:蒋秋毓
电话:13814908417
11.友情提示11.1、请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将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
11.2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1.3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及总监需在诚信库中录入开标现场人员。具体操作详见《关于工程建设交易主体从业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
12.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19年10月16日-2019年10月23日。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