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

地区:江苏 淮安市
类型
监理
分类
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19-08-28
项目业主
金湖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金湖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2019年度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和关于2019年度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苏农复【201954号、苏农复【2019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湖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湖县境内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开发3.4万亩,总投额约6287万元(其中工程总投资6038万元)。其中涉及金湖县金南镇连湖片区农桥1座、泵站(排涝站)、涵洞69个、道路、防渗渠、土地平整等,约1.0万亩;其中涉及金湖县金南镇王庄、银涂镇永祥、前锋镇、吕良镇、银涂五星片区农桥13座、泵站(排涝站)40个、涵洞154个、道路、防渗渠、土地平整等,约2.4万亩;

2.3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中包含的所有项目,以及与本工程配套的附属设施等全范围的施工监理,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2.4 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工期为:720 日历天(含质保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21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2.8付款:与施工付款同步:按进度付款,首次付款工程量不低于40%,付至合同价30%;第二次付款工程量不低于80%,付至合同价60%,余款待竣工验收审计后付清(保留3%质量保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

【需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身份证、职称证、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及以上(201902月以来)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1、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经在监工程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允许参加本项目监理投标及担任总监,并在同一设区市不超过两个项目担任总监职务,并不得在淮安市外有在监工程。

4、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四)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三)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一);(四)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二)。

3、如资格审查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已过有效期但已办理过延续注册手续的,必须提供省级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原件予以证明,则该证书是继续有效的,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5、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6、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江苏省监理员资格取消后相关事宜的公告》[2017]36号文件精神。

4.特殊说明事项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监理方案文件明显与本项目不符合、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监理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5中标单位按照投标时所承诺的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清单,必须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报请招标人验收,验收不满足要求的作自动放弃中标处理。

6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

5.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投标报价71;项目监理机构10分;监理方案9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2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总分100分),公开电子远程评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零伍元,售后不退。

6.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920日上午9:30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除开评标系统故障外,投标人自行解密在20199 20日上午10:00:00仍未解密或开标现场服务器显示解密时间超时的均属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8.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金湖县

联 系 人:刘海先

联系电话 :1380140356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西区306室)

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18262707622

11.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7-868505780517-86986655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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