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棚户区改造三期—新丰家园三期安置房工程

地区:江苏
类型
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19-05-20

新丰家园三期(5#—9#楼、12#—14#楼、2#配电间、3#配电间及地下人防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熟市棚户区改造三期—新丰家园三期安置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常熟市棚户区改造三期—新丰家园三期安置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常发改(2018)4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常熟市保障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国有资金  

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丰家园三期(5#—9#楼、12#—14#楼、2#配电间、3#配电间及地下人防工程)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规划泰山路东侧,规划黄浦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01368.96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6646.57平方米,含人防12154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7519.01平方米,最高高度84.2米,最大单跨跨度9.7米,层数为地上29层,地下1层,框剪结构。主要包括5#、6#、7#、8#、9#楼住宅;12#、13#、14#配套用房及2#配电间、3#配电间。

2.1.3合同估算价:30519.88万元

2.1.4工期要求: 7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 年07月15日,竣工日期: 2021年07月03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桩基、基坑围护、大型土石方、土建、水电、消防、暖通、防水、涂料、外墙保温、商品砼、预拌砂浆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预选承包商要求:

企业必须在《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9年度)》或《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常熟补充名录(2019年度)》中,类别和组别:房屋建筑工程-Ⅰ组、Ⅱ组。

 3.5.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项目负责人承接过最大单体面积在10500平方米或以上且房屋建筑层数在24层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和层数以《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中标明的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上未注明的,则须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上必须盖有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的方能认可)扫描件,面积和层数以施工图纸上的为准。

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五年内有效。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05  20  08  30 分至 2019  05  27  16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changshu.gov.cn/changshuFront/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06  19  09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合理定价,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 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 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 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江苏CA:0512-52822187。

  9.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10.其他说明

  10.1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10.2由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犯罪查询网维护升级,暂时停止此项查询工作。详见苏建招函[2018]17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其申请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承接工程的项目总监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确定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申请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承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结果无效。

10.3本工程与新丰家园三期(1#—4#楼、10#—11#楼、1#配电间、开闭所、门卫一、门卫二及地下车库工程)不兼中,先开新丰家园三期(5#—9#楼、12#—14#楼、2#配电间、3#配电间及地下人防工程),后开新丰家园三期(1#—4#楼、10#—11#楼、1#配电间、开闭所、门卫一、门卫二及地下车库工程)。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顾庆丰

严艳

电 话

0512-52985307

0512-52808031

地 址

常熟市渠中路藕渠家园五楼

常熟市黄河路12号国贸东小楼2楼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19年05月20日至2019年05月27日。

13.友情提示

    13.1请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将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

13.2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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