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地区:江苏
类型
设计
分类
市政工程,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19-05-10
项目业主
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19]13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96726.9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图设计         2.2 工程地点:溧水区中山东路以北,溧白路以东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用地面积103405平方米(约155.1亩),建筑密度≤40%,容积率1.5(满足日照分析) ,总建筑面积约21.6万平米(含地下),建筑高度≤35m,绿地率≥25%,层数:11层;人防等级:核6,人防面积:1.08万平米;本项目为三板结构。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75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700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①原设计方案优化,以及变更、现场服务和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服务内容(含各专项、专业工程设计)全方位、全过程设计总承包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②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并通过审批(含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规划报建等),具体施工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水、电、消防、空调暖通、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安装及装饰、人防、景观、室外配套、人防方案及人防施工、室外综合管网方案及报建、室外场地排水、幕墙施工、室内装饰、智能化、夜景泛光照明、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设计要求、室外景观方案及施工、变配电房设计、三板的制作安装深化、交通影响分析等设计内容,并确保通过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对于后续需要专业公司进行深化设计的项目,如燃气、市政给水、标志标线、泛光照明等,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3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监理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712.8万元。投标报价高于该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企业业绩(满分5分)
投标人自2014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万(含)-6万(不含6万)平方米住宅设计(装配式或三板结构)业绩,有1个得1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含6万)平米及以上住宅设计(装配式或三板结构)业绩,有1个得2.5分,最多得5分。(最多计取2个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签订面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上传合同扫描件。资格审查部分业绩与评分部分业绩可以兼得,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兼得。)(满分5分)
6.3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5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3万(含)-6万(不含6万)平米及以上住宅设计(装配式或三板结构)业绩,有1个得1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6万平(含6万)米及以上住宅设计(装配式或三板结构)业绩,有1个得2.5分,最多得5分。(最多计取2个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签订面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上传合同扫描件。资格审查部分业绩与评分部分业绩可以兼得,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兼得。)(满分5分)
6.4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4.1设计构思30分
(1)重点难点分析: 根据投标人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解决方案的分析到位、措施得当、考虑全面情况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0;良:9.9;中:9.8;差:9.7;无:0)
(2)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0;良:9.9;中:9.8;差:9.7;无:0)
(3)进度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所编制的设计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及满足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周期要求的程度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0;良:9.9;中:9.8;差:9.7;无:0)
6.4.2项目解读20分
(1)设计方案理解及配合措施:根据投标人对设计思路的理解及与各单位配合措施合理、得力、可行情况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0;良:9.9;中:9.8;差:9.7;无:0)
(2)总体设计思路:对投标人总体规划布局的理解,设计理念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等级分:优:10;良:9.9;中:9.8;差:9.7;无:0)
6.5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30分)
6.5.1项目负责人(满分5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得5分,不同时满足不得分,满分5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扫描件)(满分5分)
6.5.2项目组成人员(满分25分)
(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3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加2分,满分5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扫描件)(满分5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 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扫描件)(满分4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 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扫描件)(满分4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扫描件)(满分4分)
(5)暖通专业负责人: 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的加1分,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扫描件)(满分2分)
(6)智能化专业负责人: 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1分,满分1分。(提供职称证,如职称证书无专业,以学历证书所学专业为准,提供扫描件)(满分1分)
(7)园林绿化类负责人: 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1分,满分1分。(提供职称证,如职称证书无专业,以学历证书所学专业为准,提供扫描件)(满分1分)
(8)人防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2分,同时具有国家人防注册防护工程师证书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扫描件)(满分4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同时有两名投标人得分相同且均为最高分,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随机确定。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4、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亨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1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6、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兼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5月18日7时38分到 2019年5月27日7时38分为止 8. 其他
         8.1资格审查其他要求:
8.1.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1.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及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及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8.1.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6个月(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4资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设计项目(含装配式或三板结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签订面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上传合同扫描件)
8.1.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1.6投标人在参与溧水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时,投标人各成员均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签章视为无效。诚信投标承诺书中涉及的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体现)
8.1.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8联合体投标应满足: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院,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8.2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8.3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
8.4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相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库,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8.5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
8.5.1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8.5.2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8.6投标保证金:
(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
(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8.7未中标单位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案:不补偿。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01栋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罗科 联  系  人:孟冉         电       话: 电       话:83613687         传       真: 传       真:0517-8370889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cosig@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淮安开发区支行         账       号: 账       号:10370188000019225
来源链接
***
本标讯关联信息
中标成交信息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2022-12-27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2022-11-17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2022-09-21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2022-09-21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2022-08-30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2022-07-19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2022-07-19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2022-05-11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2022-04-20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2022-01-24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2021-12-20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2021-12-20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2021-10-12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2021-08-13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施工 2021-01-29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施工 2021-01-29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施工 2021-01-14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2021-01-14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2020-10-16 溧水区屏溪佳苑二期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 2020-10-11
免费
试用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微信
咨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