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北保障房片区捷运大道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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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南京市
类型
设计,施工
分类
绿化,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19-04-30
项目业主
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编号: BNJ190218-02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孟北保障房片区捷运大道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文件号:宁建审字〔2019〕16号)。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 28000万元]。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孟北保障房片区捷运大道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
        2.2项目概况:
        2.2.1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
        2.2.2建设规模:长约2.051公里,道路工程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红线宽45米,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桥涵工程荷载等级采用城-A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地震加速度0.10g;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工程管径1500 mm;绿化投资额670万元;
        2.2.3合同估算价:21000万元
        2.2.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6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
        施工工期:50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负责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施工(除招标文件中约定为招标人单独发包外的所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不含外运)、道路工程、管廊工程、箱涵、市政管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4质量要求:
        2.4.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施工图设计须满足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要求。
        2.4.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3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5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风景园林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且风景园林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果是联合体申请人,则需提供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须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提供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②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
        (4)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至少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03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原件核查,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其他: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满足住建部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③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④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其他: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满足住建部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③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④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3)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3.4财务状况:施工企业2017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申请投标。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04月30日9时00分至2019年05月09日17时00分;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9年04月30日9时00分至2019年05月09日17时00分,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来前请致电),地址: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总部基地18幢二单元6楼),联系人:郭磊,联系电话:13851752782,因系统限制,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按上述要求携带材料的,招标文件不予发售。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风景园林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且风景园林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果是联合体申请人,则需提供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质证书(须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提供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②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
        (4)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申请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至少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中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缴纳时间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提供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原件核查,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其他: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满足住建部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③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④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其他: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满足住建部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③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④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5.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5.6、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8、投标人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业绩要求:2015年4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或者总投资金额)11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且承包范围内须含管廊或下穿通道的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要求:2015年4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1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且承包范围内须含管廊或下穿通道的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5年4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1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且承包范围内须含管廊或下穿通道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9、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5年4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1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且承包范围内须含管廊或下穿通道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设计业绩:2015年4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或者总投资金额)11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且承包范围内须含管廊或下穿通道的设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材料需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设计负责人的姓名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未能体现的,则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备案单或原项目建设单位开具的书面盖章证明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业绩:2015年4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价11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且承包范围内须含管廊或下穿通道的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兼得。
        5.10财务状况:施工企业2017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3)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
        5.1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1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分值分配如下: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6.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6.1.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对地区现场调研详实,对地区规划理解透彻深刻,项目思路、技术路线清晰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6分;无:0分。
        6.1.2、技术方案(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提供合理的道路平纵横设计方案、道路结构层设计,道路设计断面要布置合理。道路交通组织合理,同时做好与外部交通通道的衔接。需考虑项目建设对地铁的影响。优:6分;良:5.2分;中:4.4分;差:3.6分;无:0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道路管线总体方案合理,管线布设位置、管线高程及管线交叉处理应合理,做好管廊与现状地铁站节点研究;景观设计要符合地区特色,能凸显与地区周边景区衔接。优:4分;良:3.5分;中:3.0分;差:2.4分;无:0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4)多媒体文件展示设计方案,多媒体内容应包括项目基本概况、与项目周边地区关系、项目总体设计方案等内容,时长7-9分钟(格式:wmv、mp4、avi、mov均可)。优3分,良2.6分,中2.2分,差1.8分,无0分。
        6.1.3、设计深度及设计质量保证措施(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道路交通组织设计合理性的方法与措施;优化的地区竖向设计与衔接,合理确定道路高程及地基处理方式、与排水及地勘资料相衔接。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3)设计质量控制措施可靠具体有保障。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6分;无:0分。
        6.1.4、技术力量及后续服务(3分)
        (1)技术力量配备合理,岗位责任明确。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2)对后期服务跟进计划方案。服务建议措施、后期服务及跟进计划。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6分;无:0分。
        6.1.5、经济分析(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2分;良:1.6分;中:1.4分;差:1.2分;无:0分。
        (3)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6分;无:0分。
        6.2、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6.2.1、报价打分方法(56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数值范围由招标人确定,为:3%、3.5%、4%、4.5%、5%、5.5%、6%、6.5%、7%,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6.3.1、总体概述(2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2、设计管理方案(1分):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及重点、难点及相关措施。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3.3、施工管理方案(2分):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及重点、难点及相关措施。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3.4采购管理方案(1分):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6.4、项目管理机构(3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且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满分1分)
        (2)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得0.5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 (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满分1分)
        (3)施工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满分1分)
        备注:
        (1)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多媒体电子文件)为暗标。
        (5)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若总分相同,以设计工作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在前,若组织方案得分相同则由评委会抽取确定。
        (6)所有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7)本项目采用二阶段评标程序。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即21分)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发生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投标报价低的单位入围,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入围单位。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4月30日18时21分到 2019年5月9日18时21分为止 9. 其他
        9.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9.2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中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如为过期或变更前或年审前的材料,一律视为未提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安居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觅秀西园4幢11楼
        联 系 人:夏工
        电 话:87733082
        
        
        招标人: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总部基地18幢二单元6楼
        联系人:郭磊
        电 话 :1385175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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