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8〕1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分别是常州市延陵东路288号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院区西侧地块及常州市延陵东路207号原武进二院地块。
2.工程规模:急诊病房综合楼: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24599㎡(含一期用地)。拟建总建筑面积约5803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9660㎡,地下建筑面积约18376㎡。
科教后勤综合楼: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3442㎡(含退红线50米作为运河保护区管控区域),拟建总建筑面积约800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864㎡,地下建筑面积约1144㎡。
3.质量等级要求:勘察部分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及技术规程执行,并通过审图中心审核;设计部分必须满足国家相应规定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审图中心审核;配合且不得影响总承包单位创优。
4.服务期要求:
55日历天。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提交全套勘察、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后40日历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蓝图及电子文件,效果图等,不含装饰装修、医用专项、智能化、市政、景观绿化的施工图)。同时,各阶段专项设计进度应满足招标人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招标人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计划以满足招标人要求为原则,招标人保留服务期调整的权利,服务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服务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5.投资总额:46719万元
6.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设计、专项设计)及相应的报批手续(招标人、代建单位配合办理此手续)和全过程后续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划分成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 序号 | 发包内容 | 标段性质 | 估算价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 | 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二期项目 | 勘察设计 | 719.88万元 | 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勘察: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
3.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情况说明: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情况之一,并按相应情况配备相应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情况1 | √ | √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
情况2 | 主办单位 | √ | -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
协办单位 | - | √ | 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 |
注:(1)“√”表示具有此项资质;“-”表示无此项资质。
(2)必须确定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主办单位,且报名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主办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表中情况之一,并按各情况配备相应项目负责人。
(4)联合体协办单位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必须写入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及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0企业库并审核通过。
(5)如出现一家联合体协办单位同时与两家及两家以上的主办单位组成联合体情况,则取消所有涉及的联合体主办单位的投标资格。
3.3 其他报名条件:近五年(公告当日往前推算),投标人承接过单份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2万平方米的医疗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任务的业绩。
备注:
1、时间以设计合同所载时间为准;
2、建筑面积、项目类型及工作内容以设计合同所载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反映建筑面积、项目类型及工作内容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需网上审核的资料(必须原件扫描后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企业诚信库” 中“投标所需材料 ”版块):
①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
②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实行备案制的,则必须由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注:①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则本次投标人必须为该业绩工程的联合体主办单位。
②设计合同的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③业绩证明材料盖章单位与该业绩设计合同的业主(或发包人)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④本项投标人指具有满足招标公告设计资质要求的一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9年04月26日至2019年05月20日登陆“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媒体: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04 月26日至2019年04月30日。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详见附件二。
本项目评标细则:详见附件三。
六、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常州市延陵东路288号 | 地 址: 常州市乾盛兰庭商铺15-301号 |
联系人: | 联系人:史云娣 |
电 话: | 电 话:13861251844 |
八、特别提醒
8.1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 栏目中的“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 要求办理。潜在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将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2潜在投标人可从本招标公告页尾了解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8.3 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提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8.4投标人相关资料须在“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诚信库”内进行备案,请各投标单位尽早办理企业信息入库,以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并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作为失信行为(不良行为)在全省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