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安置房(公租房)项目

地区:江苏 南京市
类型
勘察
发布时间
2019-04-03
项目业主
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竹山安置房(公租房)项目勘察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审批投字[2019]3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7361.2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         2.2 工程地点:江宁区竹山路以西,竹新路以北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9550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2501.2平方米,高度约54米,最高楼层18层,本工程设计规模为大型工程。        2.5 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206.83万元(工程计费额按38256.50万元)         2.6 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探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及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和软石分布地段应视查明地质问题的需要和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施工过程中判岩、验槽等后续服务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勘察(检测)服务期: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2016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接过单项合同勘察费在12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勘察业绩。(需提供勘察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监理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06.8333万元。投标人根据不低于成本且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原则自主报价。
6.1、投标报价(满分54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项目组人员及其他(13分)
1、项目负责人(3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2分,具有岩土专业工程师职称加1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应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2、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各人员不重复计分)(10分):
①岩土专业人员4名: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同时具有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同时具有岩土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应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②测绘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测绘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应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③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具备安全员证书的得0.5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④配备水工环专业、测绘专业、物化探专业、实验专业各1名,各专业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0.5分/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0.2分/人。(须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应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3、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8分);
1、企业类似业绩(4分)
自2016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接过单项合同勘察费在12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54000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勘察业绩得4分。(需提供勘察合同、中标通知书、合同备案表,时间、造价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自2016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勘察费在12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在54000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勘察业绩得4分。(需提供勘察合同、中标通知书、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备案证明或合同备案表,时间、造价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4、奖项(满分2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承担的房屋建筑类(不含厂房)工程勘察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勘察类项目奖项的得2分;投标单位承担的房屋建筑类(不含厂房)工程勘察项目获得市级勘察类项目奖项的有一项得1分。(须提供合同及获奖证明文件,有效期自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未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满分2分)
6.5、勘察纲要(满分23分)
1、项目概论、勘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工作任务、执行规范标准阐述完整(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2、勘察、测量工作实施方法:工程地质、环境调查、工程测量、工程地质钻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工程物探、地层划分、勘察数据集成协同阐述完整。(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3、勘察、测量项目组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项目组织机构合理,组成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岗位职责明晰;投入机械设备仪器齐全、先进。(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4、不良地质,特殊性岩土对工程的影响、查明方法及整治措施和建议。(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5、岩土工程分析评价与地基基础方案选择,勘察、测量资料提交内容组成。(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6、勘察、测量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勘察、测量工作流程科学、合理,勘察、测量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先进、可行。(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7、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健全,各项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满分3分)
8、后续服务及协调配合:施工现场服务计划、与业主和其它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后续服务的人员安排、项目全过程服务承诺。(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满分2分) 。
备注说明:
1、本项目勘察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勘察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亨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2、勘察方案计分时取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除勘察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得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分细则,各自进行打分,并记录在评分表中,然后平均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得分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
4、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含相关证书)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4月3日13时37分到 2019年4月11日13时37分为止 8. 其他
         8.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8.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不得将本人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自行扫描添加至投标文件中。)
8.4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8年10月-2019年3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5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供招标人核查,若上述人员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或人员虽到场但未完整递交上述原件的或所递交原件无效的,均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投标权,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书。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8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平台,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577号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301-305室(江宁开发区)         邮       编:211100 邮       编:2111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田云海         电       话: 电       话:025-51181230-823         传       真:025-86189211 传       真:025-5212857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58748008@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行南京大市口支行         账       号: 账       号:51445819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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