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路(江海大道~啬园路)改造项目之闸桥拱山界河东侧河道工程
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工农路(江海大道~啬园路)改造 项目已经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批准 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 城建资金 ,招标人为南通城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次对该项目中的闸桥拱山界河东侧河道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以及标段划分
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工程概况:工农路拱山界河桥东侧向南开挖口宽3m、底高0.5m明河以连通现状河道,工程投资限额90万元人民币。
3、招标内容:为拟建工程提供勘察、测量、物探、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等。
4、设计服务工期要求:自中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三、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及业绩:
(1)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资格。
2、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
(1)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工程建安造价5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设计业绩。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以及盖有图签的设计施工图(总说明、平面图、断面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时止。
2、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4月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法。
七、合同签订与支付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国家、省及南通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设计合同。
招标人与中标设计方订立的合同生效后,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为:中标单位交付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后,30日内向中标单位付款至合同额的70%;工程竣工,完成设计结算核定后,30日内结清。
本工程报名条件的解释权属南通城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0513-55881013
招标人:南通城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2日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及《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各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后,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评分保留两位小数)。
二、开标时,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原件和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时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均需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三、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人解释。
四、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
投标人资格满足下列要求后方可进入商务标评审。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授权) | 1.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2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3 | 企业资质类别 | 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4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职称证 |
5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2015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建安造价5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设计业绩。 | 业绩证明相关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以及盖有图签的设计施工图(总说明、平面图、断面图) |
注 | 以上2-5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或原件公证件)备查。 |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六、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商务标评审(100分)
采用固定总价报价
1、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万元;
2、确定有效报价:小于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3、确定评标基准价:
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7人(含7人)时,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K;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7人时,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K。K值设定为0.95、0.96、0.97、0.98,由投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
4、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4.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4.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9分,每下浮1%扣0.6分 (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5、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分采用百分制,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者中标,最高得分相同时,通过现场随机抽签确定。
七、注意事项
1、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是真实、有效。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则作废标处理;若定标后、签订委托设计合同前,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签订委托设计合同后,被他人举报并经查实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八、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