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路熊猫LG厂北侧地块社区中心和幼儿园建设项目

地区:江苏 南京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房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19-02-08
项目业主
南京安厦危旧房改造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光华路熊猫LG厂北侧地块社区中心和幼儿园建设项目一期建安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秦发改投资字[2018]8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77867.68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政府专项资金政府融资(借贷)资金:77867.68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一期建安施工         2.2 工程地点:位于秦淮区光华路北侧、长巷西街东侧,具体四至边界以规划部门认定为准。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888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20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光华路熊猫LG厂北侧地块社区中心和幼儿园建设项目一期建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35000 m2;建筑物层数:7 层;其中地上层数:7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30.6 m;其中地下室面积:21518.16 m2;造价:18678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35000 m2;幢数:1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土石方量:126946.52 m3;建筑面积:22151 m2;根数:296 根;桩形:灌注桩DN800 ;桩长:27 m;建筑面积:22151 m2;基坑深度:6.45 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5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2月2日9时7分到 2019年2月18日9时7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办法如下:
8.2.1财务状况(20分)
企业资产负债率小于75%得20分。注: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以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原件扫描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2.2 项目经理类似业绩(25分)
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28000m2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住宅),有一个得25分,最高得2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该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认定以“e路阳光”信用库为准。)
8.2.3工程奖项(45分)
1、企业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奖项的得25分,获得省优奖项的得15分,获得省辖市级市优奖项的得5分。
备注:
(1)本项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最多计算一个工程奖项,满分25分。
(2)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国优工程3年,省优工程2年,省辖市级市优工程1年。获奖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之日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有效期自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3)以上奖项业绩必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该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认定以“e路阳光”信用库为准。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应包含投标人的企业获奖表,对应以上企业获奖业绩评分因素,投标人必须在表格中填写与奖项相对应的工程名称,要求一个评分因素最多只能填写一个对应的工程名称,投标人填写2个及以上对应工程名称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其中第一个工程视为投标人提交的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2、企业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省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每个得20分,最多20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时间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
8.2.4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满分10分):答辩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出题。1)题目数量:两题;2)答辩形式:书面闭卷答辩、暗标评审;3)答辩时间:总计20分钟。题分为优、良、中、差、无五个档次:(优:10分,良:9分 ,中:8分,差7分,无:0分)。(注:1、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项目经理的答辩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取所有资格审查委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2、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分点满分的70%。)
8.3本次资审不作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1室],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5所报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申请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文件中);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8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9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在资格预审打分分值相同时,按“项目经理现场答辩”得分较高者排名在前, 若项目经理现场答辩得分也相同,按企业资产负债率小的投标企业排名在前,若企业资产负债率也相同且并列第九名时,则全部入围
8.10本项目采用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预制装配率为43.2%。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安厦危旧房改造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长白街56-1号 地       址:南京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3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         联  系  人:章鹏 联  系  人:施彬         电       话: 电       话:15895965807         传       真: 传       真:025-8465111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164526114@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城南支行         账       号: 账       号:40950010010003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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