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2022年甘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第八标段)
项目编号:2022HLJZH-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甘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齐农建办发〔2022〕1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招标单位为甘南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甘南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2年甘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甘南县查哈阳乡朝阳村和东阳镇东发村、东胜村。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划分8个标段,各标段不允许兼投。
第八标段:朝阳村(控制价1146.72万元)
农用井10眼,井泵及喷灌设备10套,涵洞3座,过水路面2座,道路22.00km,高压线2.491km,低压线2.08km,变压器5套。以上内容具体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计划工期:2022年07月25日-2023年07月25日,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3月-2022年5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凭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需为本企业在职员工,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3月-2022年5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凭证。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信誉要求:要求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将被否决;要求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失信记录,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投标将被拒绝。
3.7正在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正在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正在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6月28日09时00分至2022年07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0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2年07月20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甘南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甘南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甘南县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452-562226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虹桥头综合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3504612302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