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GZB-2022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密山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鸡西市农业农村局以鸡农局函【2022】97号文件《关于密山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及省级配套(财政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密山市农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泰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密山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区建设规模11.89万亩,其中:11.19万亩为旱田,0.7万亩为水田。均为村集体所有基本农田。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和其他工程。
2.2服务期限: 4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 06 月 17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09 月 30 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12个月。
2.3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其中:
第三标段:第一标段与第二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招标控制价147万元,本次对第三标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近3个月(2022年2月-2022年4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须有社保机构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复印件以及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水利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安全监理工程师2人(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的监理人员)
(4)信誉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https://wenshu.court.gov.cn/),对属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投标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5月20日17时至2022年05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13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 2022年06月13日08时3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需在开标半个小时内,将与网上递交文件一致投标文件电子版(word及PDF格式)一份,发至邮箱:hljtaigang@163.com。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详见招标文件 。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密山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467-5222396
招 标 人:密山市农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密山市
联 系 人:尹先生
电 话:0467-522027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泰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1902室
邮政编码:150000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0451-87019997
电子邮件:hljtaigang@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