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密山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编号:GXTC-C-21200156,已由黑龙江省财政厅以黑财指(农)【2022】46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告知2022年第一批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下达了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招标人为密山市农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密山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地点:2022项目连珠山镇的东方红,连珠山,新忠,永泉村。二人班乡尚志,尚德,二人班,安康,红星村。兴凯湖新民和兴凯湖村,共11个村。
2.3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任务11.89万亩。
2.4招标范围: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图)、施工图、预算书、工程量清单、年度实施计划、竣工图,施工时派驻设计代表并协助建设单位迎接相关检查及各阶段验收工作等相关服务。
2.5勘测及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提交第一批审查合格后的所有勘测设计成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勘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费批复的80%。
2.8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月4日9时至2022年1月11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2开标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09时0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受理投诉单位:密山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0467-5224052
招标人:密山市农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密山市密山镇同心路184号
联系人:王成忠
电 话:0467-522026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联系人:郭先生、秦先生
电话:0451-87009131-8010
邮箱:8621@88.com
日期:2022年1月4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