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富裕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NZB-FY-2105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关于富裕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齐农建办发【2021】21号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招标人为富裕县农业农村项目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三能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富裕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富裕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第三标段
2.2 建设地点:富裕县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9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9月14日;总工期36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建设内容: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监测信息工程、其他工程等。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第三标段:喷灌机工程、信息化工程等(具体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2.7.招标控制价:5338943.8元;
2.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息化工程需要具有经营范围包含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喷灌机工程需要具有相应设备生产或销售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9时至2021年8月22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 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 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招标文件0元/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时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上发布。
9.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 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 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 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裕县农业农村项目综合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富裕县农业农村项目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349422718、1394626729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三能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42号福斯特大厦1013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451-55586391
监督部门:富裕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方式:13846226523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