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地区: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21-09-06
项目业主
甘南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黑龙江丰恒国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甘南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LCS0211G21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南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标段已由《关于甘南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齐农建办发[202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甘南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甘南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南县核心村、建设村、良种场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十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总工期33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8月30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定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潜水泵160套

招标控制价:182.9万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投标人只允许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可以对本项目其他标段进行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经营范围含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清单。下载时间 2021 年 9  7 09时 00 分至 2021 年913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28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开标方式、时间 

7.1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线上开标时间为:2021年9289时00分 

7.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 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甘南县农业农村局

  人:高先生

   话:0452-5622061

人:甘南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人:苗先生

   话:0452-562226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丰恒国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

   址:齐市龙沙区技术交流馆

   话:0452-2470998

电子邮箱:hljfhgm@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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