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工程东风路、福佑路

地区:黑龙江 七台河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1-03-26
项目业主
七台河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黑龙江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台河市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工程东风路、福佑路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七台河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七台河市茄子河区

建设规模:东风路全长约498米(道路、排水及路灯),福佑路全长约389米(道路、排水及路灯)

计划工期12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4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830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的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容

招标控制价为:811.9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需配备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1人(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12月至20212月,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核查

3.3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其他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投标。

3.7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8按照在招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4-2943953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132610时至2021421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购买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黑龙江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登记,未在监管系统投标登记和超过规定时限登记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开标时,如果投标人未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黑龙江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登记或登记内容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41909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2142090000秒(北京时间)。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上发布。

8. 电子招投标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新点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20214200900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9. 其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464-2943930

10.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七台河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服务中心           

    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                          

    编: 154600                                  

  人: 贾红燕                                  

    话: 0464-6117017                             

代理机构: 黑龙江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81                

    编: 154600                                  

  人:                                      

    话: 04646100213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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