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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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类型
施工
分类
钢结构工程,房建工程,电梯
发布时间
2023-07-27
项目业主
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地铁9号线一期工程 招标人为 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 ,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0号线二期工程、南京至马鞍山市域(郊)铁路(南京段)工程垂直电梯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1)项目批准单位: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项目批准文件编号:苏发改基础发[2019]1103号;(3)项目地点:南京市;(4)招标数量:一批;(5)招标内容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6)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7)合同估算价:379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①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投标),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②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③ 投标人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④ 投标人应提供型式试验证书,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最高梯速不小于6m/s。⑤ 投标人应具有:a.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b.安全生产许可证。⑥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A.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B. 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投标及施工期内无其他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的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本条款所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指“承担钢结构玻璃井道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2)其他要求: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② 根据《南京地铁工程建设红、橙、黄牌警示管理规定》,在南京地铁建设工程施工中获红牌警示的承包商,红牌警示期内不得参与南京地铁建设公司组织或授权组织的同类别的招投标活动。③ 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④ 投标人若在南京地铁同类项目投标中弄虚作假被查实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批次招标项目投标。⑤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因弄虚作假被本项目招标人查实的,自查实之日起三年内,拒绝其参与南京地铁同类项目投标。⑥本项目投标单位均为制造商,招标公告3.3条款不适用。 资质,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已竣工的中国内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垂直电梯的供货业绩,且单份合同中垂直电梯部分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或台数不少于40台,提供业绩证明材料(a.中标通知书、b.合同协议书、c.竣工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文件)。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如果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指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联合体成员方指参与联合体投标的独立法人单位),必须满足如下内容:(1)联合体牵头方只能由1家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方数量不得大于1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垂直电梯制造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方为钢结构和玻璃井道施工单位担任。(2)3.1条款“(1)资质要求”的第②、③、④条款及“业绩要求”,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具备。3.1条款“(1)资质要求”的第⑤、⑥条款必须由联合体成员方具备。其他未作特殊说明的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均须满足。(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声明及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中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该声明及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联合体成员在本次招标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27 至 2023-08-03, 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 完成网上登记手续后(未同时完成网上登记手续及现场招标文件获取的单位,招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前往南京市江东中路109号所街办公楼110室,缴纳200元招标文件费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4.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9-11 09:30 ,地点为 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247房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109号

邮编:

210017

联系人:

王敏、陆小康、赵军

电话:

025-51896118、51896032、51896278

传真:

025-51896118

电子邮件:

wangm@jcec.cn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附件:http://221.226.86.168:8081/Authorized/DownloadFile/863ABB00-E97A-45F2-B4ED-81D30B37B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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