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②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自动生成的企业投标报表表 1 中的内容为准。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交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5000 万元(含)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以投标报表表 5 中的合同价、交/竣工日期、工程简介内容、规模和性质信息为准,下同)。
3.3 企业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次(指投标截止日当天)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为 B 级及以上级别(未建立信用档案的申请人应当先建立信用档案并获得暂定 A 级信用等级);(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最近一次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不以投标报表表 1 为准)。②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各方)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 A 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③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④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⑤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自动生成的财务得分不低于 60 分(财务得分以投标报表表 2 中的内容为准)。
3.5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以投标报表表 3 中相关信息为准),项目经理自 2018 年 1 月1 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 5000 万元(含)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以投标报表表 4 中任职结束时间、项目职务、项目简介内容、规模和性质信息为准)。(2)项目总工要求: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以投标报表表 3 中相关信息为准),项目总工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 5000 万元(含)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投标报表表 4 中任职结束时间、项目职务、项目简介内容、规模和性质信息为准)。(3)专职安全员:3 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以投标报表表 3 中相关信息为准)。
3.6 其他要求:
- 接受
- 不接受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家数不能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以后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允许再进行更换,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规模。如资格等级较低单位的资质等级、业绩规模不能符合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入口登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
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55 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 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 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4、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投标人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http://61.155.235.226:8099/Homes/ZTB/Index.aspx)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83194388。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