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养护专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2024-YH-SJ1标段、2024-YH-SJ2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养护专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省交通运输厅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养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招标设2个标段,即2024-YH-SJ1标段、2024-YH-SJ2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2024-YH-SJ1标段:
a.设计工作:宿迁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养护专项工程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涉及S245、S324、G205、G235等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
b.勘察(测量)工作:为进行上述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老路厚度调查时,现场取芯段落不得大于双幅200米,招标范围内所有路线均需进行探地雷达勘测);
c.后续服务: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
d.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2024-YH-SJ2标段:
a.设计工作:宿迁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桥梁维修加固、预防性养护工程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b.勘察(测量)工作:为进行上述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老路厚度调查时,现场取芯段落不得大于双幅200米,招标范围内所有路线均需进行探地雷达勘测);
c.后续服务: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
d.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2.2、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a.方案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20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
b.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方案设计文件(审查稿)提交后30天内(具体时间应根据招标人确定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要求及时提交)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c.老路(桥)测量与勘察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d.在此期间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二级及以上公路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应包含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交通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20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二级及以上公路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应包含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3个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最近连续3个月(2023年4月-6月或2023年3月-5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至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2个标段综合得分均为第一时,则优先推荐其为2024-YH-SJ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其余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6本项目技术文件勘察设计大纲采用暗标评审,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 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 地址:宿迁市千百美商务广场2号楼11楼 |
邮政编码:223800 | 邮政编码:223800 |
联 系 人:徐威 | 联 系 人:姚繁 |
电 话:0527-84355182 | 电 话:17366401570 |
| 电子邮箱:jstysq@126.com |
9.其他
9.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9.2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3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4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9.5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报名登记。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预约结果网上预约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预约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9时30分。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