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大庆锦绣新城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
HWK-GSC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100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2〕0037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国内银行贷款和地方政府投资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是沪武国家高速公路(G4221)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苏沪界向西至董浜枢纽段为与沈海高速公路(G15)共线段。本项目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中“十五射六纵十横”中“横八”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苏南和上海,是江苏省与上海市的主要出入通道之一。
既有高速公路于2000年开工建设,2004年全线建成通车,本次扩建段路线起自浏河大桥苏沪界,向西经太仓、常熟、张家港、江阴、惠山、武进,止于常州南互通,全长134.865km。现状苏沪界至浏河大桥北桥头段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为34m;浏河大桥北桥头至董浜枢纽段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为35m;董浜枢纽至常州南互通段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为28m。现状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20处,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7处,一般互通式立交13处;全线设置3处服务区,分别为沙溪服务区、新桥服务区、芙蓉服务区。扩建后全线共设互通24处,其中枢纽互通7处,一般互通17处。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大庆锦绣新城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即HWK-GSC1标段。大庆锦绣新城为高层住宅,且紧邻高速,位于沪武先导段HWK-TC1标段附近,噪声敏感点桩号范围为K0+150~K0+720。本次隔声窗项目共涉及靠近高速38栋高层住宅,共计约2824户,隔声窗实施面积约为101966m2,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为大庆锦绣新城隔声窗设施的制造、运输、安装及其缺陷修复等工作,含拆除原窗户设施、隔声窗设施安装完成后对窗框窗台的恢复及相关建筑垃圾清运、安装协调事宜等工作。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共366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业绩条件和投标产品条件:
业绩条件: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不小于2000m2的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项目。
投标产品条件: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产品(隔声窗)由具有检测资质机构出具过质量合格的认证书或检验报告。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不小于2000m2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b、项目总工: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不小于2000 m2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3)其他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2023年1月16日以来,投标人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致死1人的,涉事施工单位1年内不得在发包人建设管理的项目中投标;致死2人的,涉事施工单位2年内不得在发包人建设管理的项目中投标;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涉事施工单位3年内不得在发包人建设管理的项目中投标;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涉事施工单位5年内不得在发包人建设管理的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1室
电话:025-83300827
联系人:徐蕾、孙宁
工作QQ:2048475103(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本次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大庆锦绣新城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HWK-GSC1标段)与盐城至洛阳国家高速公路江苏省宿城至泗洪段环保工程施工项目(SS-SPZ-1、SS-SPZ-2标段)共计3个标段中,一家单位最多允许中一个标。
已在盐城至洛阳国家高速公路江苏省宿城至泗洪段环保工程施工项目(SS-SPZ-1、SS-SPZ-2标段)中标的单位,不再参与本项目的排名与推荐。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3日20:00至2023年5月30日2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048475103。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8.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