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
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78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集中建设单位为苏州苏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吴淞江源于江苏省境内东太湖的瓜泾口,经瓜泾港、吴淞江、苏州河至上海市黄浦公园入黄浦江,全长约109.5公里,历史上是太湖排水入海的主要通道之一。由于逐年淤浅,吴淞江河道局部河段萎缩,河道行洪排涝能力大幅下降,供水能力减弱,生态环境较差,水环境问题突出,通航能力不足,制约吴淞江的防洪、水资源配置、水生态环境改善和航运等综合功能的发挥。吴淞江整治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太湖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的流域综合治理骨干工程之一,并已列入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项目。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任务为:增加太湖洪水出路,提高流域防洪能力;增强阳澄淀泖区防洪排涝能力;兼顾改善生态、水资源、水环境和航运条件。
2.2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园区段河道疏浚整治长度8.32km(共线段按各半考虑)。新改建护岸及堤防长度约25km(含外港线);两岸新建口门建筑物20座;现有口门建筑物拆建1座(钱家田闸),加固2座(通园河闸和沽浦河闸)等。
2.3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涉及施工期生态保护及迹地生态修复监测;河水、地表水水质监测及施工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弃土场尾水、地下水监测;施工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收集及处置;土壤监测;卫生防疫监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施工期环境监理;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施工期环保培训等方面的技术工作,协助项目法人单位完成本工程环保专项验收所有工作。
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服务期范围内完成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技术服务工作,满足项目批复意见要求;确保工程顺利通过环保专项验收,协助业主完成环保专项验收调查报告网上公示等后续工作。
对应投资金额:175.71万元。
2.4合同期限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环保专项验收后(预估服务期限八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营业执照和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环境保护技术服务项目(包含环境监理、竣工环保验收服务或环境监测的工作内容)。(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环保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6日9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环境保护技术服务项目(包含环境监理、竣工环保验收服务或环境监测的工作内容)。(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信息的,则需提供相应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 |
4.财务要求 | / |
5.信用等级 | / |
6.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具有环保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7.其他人员要求 | / |
8.投入的设备 | /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
10.社会保险 | / |
11.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不允许分包 |
13.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 |
14.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7.5
最高投标限价:175.71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标报价 | 12 |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为最高限价×N,当N取96%得满分12分;N取其他值时,以96%为基准,每上浮1%或下浮1%,扣1分,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2位小数,最多扣12分。 |
二 | 企业综合实力 | 11 | |
| 企业综合实力 | 2 | 投标单位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每有1项得1.0分,最高得2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
1 | 投标单位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
5 | 投标单位具有环境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5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
3 | 投标单位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
三 | 企业业绩 | 10 | |
1 | 类似业绩 | 10 | 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如环境监理或竣工环保验收或环境监测等,有1项得2分,最高得10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仅一个资格审查业绩的此项不得分) |
四 | 人员配置 | 12 | |
1 | 人员职称 | 8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有中级职称的,一个得0.5分,最高2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一个得1分,最高6分。每人只计一次得分且按高级别记取),本项最高8分。 |
2 | 人员证书 | 4 |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环保部环境监理培训合格证书的,一个得0.5分,最高1分。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有注册环评工程师的,一个得0.5分,最高3分。 |
五 | 服务实施方案 | 55 | |
1 | 对项目的理解 | 7 | 对项目的理解:理解充分、准确,得7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 | 环境监理工作方案 | 11 | ①环境监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内容、方法和措施合理、得当,优秀得6-8分,良好得4-5分,一般得1-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②对技术关键、监理要点实施提出好的建议和控制措施的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环境监测工作方案 | 11 | ①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的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优秀得5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1-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②环境保护监测方法、措施合理、得当,优秀得4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③环境保护监测要点合理、得当,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一般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
4 | 环保验收调查工作方案 | 11 | ①环保验收调查工作的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优秀得5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1-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②环保验收调查方法、措施合理、得当,优秀得4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③环保验收调查要点合理、得当,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一般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
5 | 项目组织实施进度、成果提交计划及保证措施 | 4 | 项目组织实施进度、成果提交计划及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良好得4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6 | 质量保证承诺及措施 | 4 | 根据承诺及措施与本项目实际情况是否完全相符,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优秀得4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7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4 | 根据进度计划是否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优秀得4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8 | 售后服务比较 | 3 | 根据投标单位实际情况和能力,提供除招标要求以外得其他售后服务和承诺,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苏州市玉山路11号
联系人:叶霖
电 话: 0512-65201718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中诚大厦5-8楼
联 系 人:徐翔
电 话:13915509201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