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院连云港医院项目工程设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中医院连云港医院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发[202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使用单位):连云港市中医院,集中建设单位: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中医院连云港医院项目工程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江苏省中医院连云港医院项目工程设计
2.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连云新城鹰游山路西、金海大道以北
2.3、设计周期:100日历天,中标后30日历天内根据投标方案完成深化设计工作,深化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审批,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建设规模及内容:江苏省中医院连云港医院本次项目占地约20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0.2万平方米,总设计床位1300张。
其中,改建工程占地约94亩,该地块已建成建筑面积约12.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设计床位800张。原项目土建部分已经完成,需要根据中医院医疗流程,进行改造设计。
新建工程占地约106亩,规划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含地下),设计床位500张。
2.5、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勘察、各阶段图纸报审服务、工地设计代表及施工期配合服务、竣工图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6、质量标准:设计效果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深度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机构的审核。
2.7、最高限价:23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3.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2年11月-2023年4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不得是项目的代建单位、医疗工艺流程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5月2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一、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10分) 方案设计:(65分) 类似业绩:(10分) 奖项:(5分) 项目组人员配备:(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注:若有效投标文件≥5时,则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3 (1) | 投标报价(10分) |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 (2) | 方案设计 (65分) | 1、项目设计创意(10分) 根据投标人的项目设计方案是否体现了合理布置平面,使得项目医疗环境优美,工作高效,达到“实用、安全、经济、美观”,有当地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特色;是否符合中医医院特点;平面中相邻功能区设计合理,流线高效简洁,根据设计要求功能分区明确;洁污分区明确,工作人员与患者通道、污染通道划分明确,且污染物品有独立流线,不与其他流线交叉;特殊科室内部流线应符合医疗行业规范及符合院感要求。 优:10-8 分;良:8-6 分;中:6-4分;差:4-0分。 |
2、设计方案(25分) 项目设计方案须包含建筑平面功能设计、室内设计、立面造型设计、标识、无障碍设计等;对项目特点及建设现状分析思路清晰、措施完整,深化方案切实可行,医疗工艺流程符合规范要求,候诊区应最大限度满足自然采光要求;针对新建及现有结构体系下对建筑空间的优化设计,体现现代医疗建筑的空间及环境理念。 需提供重点空间效果图,如:门诊大厅、候诊区、挂号/收费、标准诊室、国医大师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名中医工作室、中医药文化长廊等。 优:25-20分;良:20-12分;中:12-6分;差:6-0分。 |
3、项目重难点问题应对措施(15分) (1)针对本项目现状和改造的难点执行方面问题,充分考虑原有建筑既有特征,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到位并有明确解决措施;应对措施的具体性、科学性、合理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2)考虑本项目与新大楼的专业衔接、配合,需有概述说明。 优:15-12 分;良:12-9分;中:9-6分;差:6-0分。 |
4、立面造型、泛光照明等设计(5分) (1)该项目外立面改造效果与新大楼外立面的风格协调、统一、美观,根据立面造型、比例尺度,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进行综合打分。(3分) (2)外立面泛光照明设计与新大楼外立面泛光照明设计的风格协调、统一。(2分) 优:5-4 分;良:4-3 分;中:3-2分;差:2-0分。 |
5、外部交通、出入口设置及流线设计方案(5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外部出入口结合新楼及院区整体规划,设计流线分析图,达到场地中已有的道路基础合理利用,合理组织交通,合理布置停车及出入口,应根据项目所在区位的城市道路关系,出入口设置,综合考虑单体建筑与总体的关系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优:5-4分;良:4-3 分;中:3-2分;差:2-0分。 |
6、建筑节能(5分) 针对本项目是否充分考虑建筑的自然采光、通风和节能保温、隔热、隔音、节水、节材等措施,设备配置合理。 优:5-4分;良:4-3 分;中:3-2分;差:2-0分。 |
说明: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2.2.3 (3) | 类似业绩(10分) | 2018年1月1日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建设规模13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新建项目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有1个得1分,最高得6分;如上述业绩中具有医院建筑项目设计则另加1分,最高加4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合同为准,投标人须将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设计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本项目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商住楼、公寓楼、酒店式公寓、厂房。 |
2.2.3(4) | 奖项(5分) |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国家级公共建筑工程设计奖项的,有1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1)以提供的获奖证书或发文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只计取最高奖项。 (2)投标人须将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设计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 (3)本项目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商住楼、公寓楼、酒店式公寓、厂房。 |
2.2.3 (5) | 项目组人员配备(10分) | 1、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配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 ①上述专业人员具备3名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同时取得相应最高等级执业注册资格的,得5分; ②上述专业人员具备2名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同时取得相应最高等级执业注册资格的,得3分; ③上述专业人员具备1名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同时取得相应最高等级执业注册资格的,得1分; 2、在满足上述专业人员配备齐全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上述专业 的专业人员,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同时取得相应最高等级执业注册资格的加0.5分,最多加5分。 注:(1)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为准,投标人须将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 (2)以上各专业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2年11月-2023年4月。 (3)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不得兼任,项目组成员之间也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他要求
8.1、本项目招投标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既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又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8.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注:未按照8.1、8.2要求执行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8.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项目使用单位):连云港市中医院
2、集中建设单位: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集中建设单位联系人:唐工
集中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7551853307
3、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36号凤凰大厦9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3066002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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