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22025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一、二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R22025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 崇川行审备(2023)19号。项目业主为中铁四局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四局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CR22025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通生路西、百运路南、运河北岸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CR22025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88564?(其中地上用地面积约82912?,地下用地面积约5652?),总建筑面积约225929?(包含人防建筑面积约16737?),一标段约59022.00万元 ;二标段约50396.14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 /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6 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12 月
一标段: 工期730日历天;二标段:730工期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 2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B3-09标段):1#-12#楼及办公楼土建、安装、人防工程、非人防工程、门卫、围墙、垃圾房、配电房、开闭所、精装、道路景观、绿化、雨污水、供配电、配套安装、室外景观照明及给水、楼宇亮化、室外消防、三网合一、智能化、室内外燃气、充电桩、电梯等,建筑面积约117644?;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B3-06标段):13#-26#土建、安装、人防工程、非人防工程、门卫、围墙、垃圾房、配电房、开闭所、土方、桩基、基坑支护、精装、道路景观、绿化、雨污水、供配电、配套安装、室外景观照明及给水、楼宇亮化、室外消防、三网合一、智能化、室内外燃气、充电桩、电梯等,建筑面积约108285?;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一、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特别提醒: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
一、二标段投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指以下两点: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 2021年5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5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2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18年5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5月11日至 2023年6月1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日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定标办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铁四局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唐闸镇街道永和路799号 | 地址: |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室 |
联系人: | 司先生 | 联系人: | 袁斌、包敏 |
电话: | 15255188959 | 电话: | 0513-85502599/18912268973 |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