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长三角(淮安)算力中心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移动长三角(淮安)算力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管发改审备【2022】2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淮安数字服务园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道南侧、南苑路北侧
2.2 工程规模:新建建筑4栋,总建筑面积648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01平方米。工程建安费约36488.58万元。
2.3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中包含的所有工程,数据机房、动力中心、变电站、停车路的建筑结构与装饰工程、室外工程、临建工程等为项目整体投产使用所涉及的相关工程,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场地围墙、临水、临电、前期临设、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和屋面、建筑机电工程(给排水和水消防、通风和防排烟、电气、电气消防、气体灭火、电梯)、智能化工程、室外景观工程等所有附属配套设施(不含机房专用机电工程),全范围的监理全过程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四控三管一协调(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协调施工现场各工作关系、合同管理、按照委托人要求开展信息管理工作(含BIM管理、智慧工地管理);收集竣工资料等监理工作及协助委托人开展相关管理提升和标准化工作;根据委托人具体工作要求,配合完成项目开工前涉及到的各类报批报建工作等各项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约55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投标人报价时须考虑可能发生工程延期的风险,若工程延期,不增加监理费用。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2年。保修阶段阶段监理服务期为:与施工单位保修期一致。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46.89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确保获得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含税合同额在38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45000m2】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除厂房、住宅)工程监理业绩。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且于本项目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主动提出变更。
注:“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也包括投标总监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2名(其中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1名、配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1名)。
注:1、相关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6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由人社部门出具的自2022年01月份以来连续缴纳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任。所有人员配备应符合《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淮住建规〔2022〕4 号)相关要求,拟派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7江苏省外的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在投标前还必须在江苏省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合格备案,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在江苏省的合格备案证明(省外企业提供合格备案证明);
3.8其他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对本工程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5)投标人不得在近2 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6)企业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投标人不得存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情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12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EpointWeb/;
5.3本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105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3日0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8.1招标人: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淮安数字服务园区分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承德南路333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10-52726688
8.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怀沙路536号
联系人:訾自 电话: 1825210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