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年度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年度方案的批复》(宿发改农经发〔2022〕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省及区级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信息化建设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年度工程主要批复建设内容为:整治二干渠13.30公里、二干二分干渠3.65公里、陆集五支渠2.40公里、路北支渠南北段2.07公里、路北支渠东西段2.12公里;整治东民便排涝沟 11.90公里、耿大沟11.13公里;新(拆、改)建泵站1座、水闸12座、涵洞10座、渡槽2座、桥梁1座;建设渠顶巡检道路13.53公里。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0002.8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为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年度工程自动化设备采购与安装,主要包含本年度工程实施的卢集站、义合节制闸、油坊蓄水闸、先进闸、光明闸、二分干渠本年度工程实施的7 座分水闸等建筑物的信息化采购安装。本次招标的信息化工程投资约为116.94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年度工程批复建设内容内的所有自动化系统软件开发、设备的采购与安装,以及系统集成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包括:上述系统和软件的开发;硬件设备的采购、运输、集成、安装、调试、试验(含流量率定),设备基础、管道预埋、线缆安装敷设等所有配套施工,与现有系统、设备、软件的对接,所供全部系统设备的整体联调工作、试运行,以及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水利信息化工程业绩且运行良好。(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或应用证明等)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6)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及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 》(2022年5月19日公布))。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2 日9时45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0.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C=A×P×M+B×N,
其中A—最高投标限价;
P—折算系数:分100%、99%、98%三种,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一,作为取用的数值;
M—最高投标限价折算后占基准价权重:分0.6、0.65、0.7三种,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一,作为取用的数值;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均剔除,剔除后: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N—B值占基准价权重,N=(1-M);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1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分值构成详见7.5。
7.5 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一 | 商务部分(6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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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99%(含)~101%(含)范围内的,得满分55分; (2)在评标基准价101%以上的,每高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2%),在55分的基础上扣1分; (3)在评标基准价99%以下的,每低一个百分点(例如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8%),在55分的基础上扣1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零分。 | 55 |
2 | 投标人信用等级 | 按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 》(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投标人提供截图。 | 4 |
企业实力 | (1)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水利工程信息化工程业绩,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或应用证明材料。 (2)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4 |
人员配置 |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类或电子信息类或自动化类相关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否则不得分; (2)安装调试人员配备合理,且具有计算机类或电子信息类或自动化类相关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的人数不少于3人,技术力量满足安装要求,得3分,人数为2人的得2分,人数为1人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及2022年1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4 |
二 | 技术方案部分(3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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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响应性 | (1)供货服务范围、项目承建要求、项目实施方案、系统业务功能、系统软件研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设备型号规格与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设备采购有保障性措施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需要授权的设备(监控主机、工业交换机、PLC等)取得制造厂家授权书,得2分,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5 |
合理性 | (1)系统实施、施工组织方案设计科学、合理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系统网络结构、管理信息流程、操作控制程序、人机交换界面、系统软件配置设计清晰、合理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设备布置、内部接线、测点安排、图表绘制规范、全面,得1.5分;附有完整的系统拓朴图、原理接线图、系统控制流程图、柜体布置图、设备接线图、测点位置对应表,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
可靠性 | 系统抗干扰能力和防雷措施强,软件开发满足工程运行要求,设备质量与性能可靠、操作安全可靠、调试与试验方便,使用寿命长,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通用性 | (1)系统相关协议应用标准、接口配置规范,符合国际通用标准的得1分; (2)设备之间配合良好、整体性强,部零件互换灵便的得1分; (3)系统开放、协议通用、接口兼容、软件可维、功能实用的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工期与进度 |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要求做出承诺,有进度计划控制与保障措施的得1分;具有详细的施工方案的,附有工期横道图的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检测设施 | 检测设备试验、测试和检测设备性能先进、配置齐全、手段完善、方法实用,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现场技术培训 | 现场技术培训方案叙述详尽、内容全面、计划合理、形式多样、措施得当,有一定的培训经验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服务与响应 | (1)制定的汛期保障方案全面合理、措施详细,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承诺质保期内2小时响应,24小时解决问题得1分;承诺1小时响应,12小时解决问题得2分。 (3)技术支持形式灵活、力量雄厚,承诺能够提供长期和远程的技术支持,以及免费的系统升级和应用软件功能扩展得2分。 | 5 |
特别承诺 | (1)具有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范围以外的其他特别承诺,提出免费馈赠设备、器件、备品、仪表、工具等和其他相关实质性技术服务承诺的酌情赋分,最高得1分。 (2)质保期为2年,承诺延长1年得1分,最高1分。 (3)承诺按照发包人要求时段现场技术培训得1分。 承诺书格式自拟。 | 3 |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阶段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
地 址:宿豫区水利局
联 系 人:施敬
联系电话:0527-84465579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30号吉美思大楼B座306室
联 系 人:张玉清、王杨、张晓磊
联系电话:025-86570485 17314458268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帐 号:73215101828000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