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产城融合暨高质量发展项目(2023年度工程检测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产城融合暨高质量发展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盱审批备〔2022〕48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年度工程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淮安市盱眙县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
2.2工程规模: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四至范围约8.21平方公里,东南至铁山大道,西至天泉大街,北至龙泉大街及双泉大道,2023年实施的项目为朱雀湖东路东段、象山大道南段、凤山北路北段、湖心东路东段、云山北路北段、南山大道北段、朱雀湖西路西段等7条路,工程费约3.1亿元。
2.3招标范围:南京淮安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产城融合暨高质量发展项目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见证取样检测、见证检测(水泥、砼、砂浆、钢筋(焊接连接)、砂石)、市政检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土工、土工合成材料、水泥土、道路砖、检查井、煤灰、管材、石灰、道路结构、电线、电路等)、主体结构现场检测(混凝土强度、后置埋件力学检测、结构性能、砌体结构等)以及雨污水管网、照明、交通、绿化工程施工检测及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其它需检测的内容,确保该项目竣工验收所需要的所有检测项目,招标人保留调整检测范围的权利。(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所示内容,应包括工程开工到竣工所有的检测项目,满足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验收要求。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费用不予增加);
2.4检测周期:365天。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发包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工期。
2.5检测质量:所有检测行为、程序、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淮安市关于第三方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客观、公正。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费率报价,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号)等收费标准的70%,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将做无效标处理(金额暂定17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载明许可检测范围至少包含:①见证类;②专项类(专项类单桩承载力静载检测、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法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③备案类(市政工程检测、建筑水电检测等)同时资质认定证书需具有排水管道系统(缺陷位置、缺陷长度)检测等(提供有效的证书);
3.3、市场准入:根据“淮住建办[2017]1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的通知”要求,外地进淮检测机构需通过淮安市住建局获准备案。
3.4、投标人业绩应满足:投标人自2018年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检测项目。(提供合同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证明材料为准。)
3.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项目负责人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担任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
3.7、授权委托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2年8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其管理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8、投标人自2021年3月1日以来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9、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须在本工程所在地有或者设立符合资质要求的试验室及设备(提供承诺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1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 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的信息为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8日。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5.3 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合计105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11日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郜卫红
联系电话:17788393344
联系地址:淮安市盱眙县黄花塘镇同创新城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志云
联系电话:18761897624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2号23幢1单元16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