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年度工程已由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年度方案的批复》宿发改农经发〔2022〕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省及区级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豫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年度工程主要批复建设内容为:整治二干渠13.30公里、二干二分干渠3.65公里、陆集五支渠2.40公里、路北支渠南北段2.07公里、路北支渠东西段2.12公里;整治东民便排涝沟 11.90公里、耿大沟11.13公里;新(拆、改)建泵站1座、水闸12座、涵洞10座、渡槽2座、桥梁1座;建设渠顶巡检道路13.53公里。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0002.83万元。
计划施工工期:230日历天。计划于2022年5月开工,2022年12月31日具备完工验收条件。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
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监理范围为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年度工程所有批复建设内容(含设计变更、动用预备费及工程结余资金增做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含施工期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相关监理工作)。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共:59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资质证书: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7 年 1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有单项工程所监施工合同额达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任总监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册人员,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目前无主体工程在监(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关于无在监工程界定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5)信用等级要求:根据最新公布应用的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及应用规则,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或2.0分)及以上。(等级赋分值相关规定见:见江苏省水利厅《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若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新公布且已应用赋分值的则按最新的执行)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 4月 6 日8时30分至2022年 4月 13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事项详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28日10时45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 |
5. 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
7.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0.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计价基数(经审计后的施工(含设备购置)合同结算审定价)的1.7%。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20分;监理技术文件:34分;监理资源配置:31分;监理业绩:8分;企业信用:4分;体系认证:3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标报价 | 20 | 1、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7分; 2、偏差每超过基准价-0.05%加1.5分,最多计算至-0.1%(含-0.1%); 3、偏差超过基准价-0.1%以下的,0%~-0.1%区段按2款计分,-0.1%~-0.2%(含-0.2%)区段与-0.1%得分相同,-0.2%以下区段每超过-0.1%扣1.5分。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
二 | 监理技术文件 | 34 |
|
1 | 监理工作大纲 | 24 | ①监理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②监理工作程序、方法符合规范要求,监理制度及措施健全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③针对本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的重点难点,理解深刻、方案可行,动态管理措施到位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④合同管理、信息档案管理方案与措施,叙述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⑤平行检测项目内容完整,控制点较合理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⑥需进行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设置较合理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2 | 工程技术关键 | 5 | 对本工程技术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3 | 监理工作要点 | 5 | 针对工程技术关键、重点、难点,提出好的监理实施意见和控制措施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三 | 监理资源配置 | 31 |
|
1 | 专业配置 | 12 | 监理人员中(总监除外)配备水工建筑、工程测量、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得6分,每少一个专业扣2分,扣完为止;配备水利造价工程师得2分;配备信息化类或计算机类专业监理人员的得2分;配备园林专业监理人员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12分。 (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以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其他监理人员的专业以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每人只认一证)。 |
2 | 人员素质 | 8 | 监理人员(总监除外)中具有水利工程系列中级(含)以上职称,每人得1分,最高得8分。 (以职称证书专业或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专业为准,监理人员还须提供投标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3 | 总监素质 | 3 | ① 年龄在63周岁以下的得1分,63周岁以上不得分。 ②专业为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得2分。 |
4 | 年龄结构 | 3 | 25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监理人员(总监除外)不超过2人得3分,每超1人扣1分。 |
5 | 监理设备 | 5 | 根据拟投入现场的办公设施、通讯设备、检测设备及交通工具的数量、种类及性能是否合理、能否满足监理工作需要进行综合评判,合理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四 | 监理业绩 | 8 |
|
1 | 单位业绩 | 6 | 投标人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工程所监施工合同金额人民币达5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有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 单位与总监个人的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
2 | 总监业绩 | 2 | 拟任总监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工程所监施工合同金额人民币达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总监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 单位与总监个人的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
五 | 企业信用 | 4 | 参照江苏省水利厅2021年12月17日发布的“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注:企业信用等级和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若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新公布且已应用赋分值的则按最新的执行。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
六 | 体系认证 | 3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7.5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无。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阶段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
地 址:宿豫区水利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27-84465579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30号吉美思大楼B座306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25-86570485 17314458268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帐 号:73215101828000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