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第03标段)

地区:吉林 长春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市政工程
发布时间
2020-06-12
项目业主
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招标代理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招标编码:  2201892002120201bd013
建设单位: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工程名称: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第03标段)
招标代理单位:
施工现场状况:具备开工条件
工程地点:长春市
总投资(万元):0年度投资(万元):0
结构类型:其他建筑面积:0
地上层数:0地下层数:0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招标范围:1、招标条件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由长城乡联字【2020年】1号 关于下达2020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批准建设,已具备开工条件,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施工标段 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招标范围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 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第01标段)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43.3871 2 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第02标段)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54.9314 3 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第03标段)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31.8484 4 2020年道路大中修工程(裸露地面工程第04标段)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65.5876 2.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3建设地点:长春市2.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08月22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07-24 00:00:00.0   2020-08-22 00:00:00.0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项目经理级别:二级及以上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06-12 09:00:00.0 2020-06-18 16:00:00.0每天9点至16点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一楼102室获取招标文件(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招标联系人: 徐司伦联系电话: 0431-87821231
报名截止日期:2020-06-18 16:00:00.0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公告说明: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不包括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3.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投标企业的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3.5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5.1 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负责人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主管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测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 3.5.2 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5.3 安全主管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证或c证); 3.5.4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测量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5.5 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证或c证)。 3.5.6 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12 (2020年1月-2020年5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0年1月-2020年5月)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更换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但必须到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窗口登记。参与开标活动和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登记及投标文件的项目经理一致。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14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3.15 (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本项目招标共 4个标段。允许投标单位对4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12至2020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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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讯关联信息
中标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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