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开发区(兰家镇)执法局临时性工作拆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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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吉林
类型
施工
分类
劳务
发布时间
2022-10-11
项目业主
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
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2022年开发区(兰家镇)执法局临时性工作拆除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GY-2022061

项目名称:2022年开发区(兰家镇)执法局临时性工作拆除服务

预算金额:350.00万元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99)

采购需求:提供开发区(兰家镇)范围内的市容整治、控违拆违工作及危急重大等临时性工作任务所需要的拆除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之日起,期限一年,具体以实际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1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7近三年内(截止到2022年)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zgy20220606@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中内容写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将加盖单位公章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所提供的邮箱中。

地点:本项目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1、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1.2企业营业执照;

1.3资质证书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4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1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1.6 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1.7 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1.8项目负责人证书;

1.9外省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报名,否则无效。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从东门进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北凯旋路7388号

联系方式:胡玉姝 0431-89991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C座

联系方式:刘健 15764362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健

电    话:15764362900

4.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电     话:0431-8999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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