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地区:吉林 长春市
类型
其他
发布时间
2019-07-16
项目业主
长春大学
招标代理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大学进口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长春大学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JLZB-2019-537

3、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90622}-1595号

4、采购内容:进口设备

5、供货期:合同订立后国产设备30天,进口设备90天

6、采购金额:65.9万元;

7、供应商资质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明确写明可承担本项目要求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7.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6-2018)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就近年份财务报告文件;

7.3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20191月-2019年6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含被授权人);

7.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只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

7.5信誉要求有良好的社会信誉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7.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7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8、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第7项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19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1:301600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出不退。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9年7月30日13:0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9年7月30日13:00分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12、项目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大学

 址: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250281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13756161543

 

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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