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盘山县堤防维修养护工程

地区:辽宁 盘锦市
类型
施工
分类
水利工程
发布时间
2019-10-28
项目业主
盘山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盘山县堤防维修养护工程已由盘锦市水利局《关于2019年盘山县堤防维修养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盘水利发【2019】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山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19年盘山县堤防维修养护工程设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9年盘山县堤防维修养护工程
2.2招标单位:盘山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2.3资金来源:省专项资金
2.4招标内容:2019年盘山县大辽河、绕阳河堤防维修养护工程、2019年盘山县大凌河堤防维修养护工程、2019年盘山县辽河干流管理路,小柳河支流堤防维修养护工程、2019年盘山县辽河保护区封育区围栏维修维护工程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建设地点:盘锦市盘山县境内
2.6计划工期: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7质量标准:合格
2.8计划投资:146.4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投标人必须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被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具备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督部门备案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B级(含)及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于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4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不邮寄。
5投标保证金
5.1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万元),须在2019年11月15日15:00前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携带交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13:30,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山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 常工         电 话:0427-359002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建鑫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室
联系人:吴工            电 话:13840158909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
2019年10月28日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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