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职工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1、项目名称:鞍山职工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ACCG2020CS005
3、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6月09日
4、变更事项:
现对该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更正,望周知!
(1)评分细则中管理机构,原评分标准“1、供应商负责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具有省级及以上房地产行业协会物业专业委员会专家资格的,可得6分;具有市级房地产行业协会物业专业委员会专家资格的,可得3分;各级别不兼得,按最高级别计分,最高可得6分。
注:磋商时需提供聘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要求聘任日期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任期内为合格给予加分。
2、供应商负责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及以上证书,得6分;供应商负责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证书,得3分;供应商负责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证书,得1分;各级别不兼得,按最高级别计分,最高得6分。
注:磋商时需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
现更正为:“1、供应商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人员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物业管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得6分;供应商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人员具备全日制专科学历、专业为“物业管理”,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得3分;各学历等级不兼得,按最高等级计分,最多得6分。
注:磋商时提供物业管理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及以上学位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
2、供应商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培训人员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及以上证书,得6分;供应商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培训人员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证书,得3分;供应商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培训人员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证书,得1分;各级别不兼得,按最高级别计分,最高得6分。
注:1和2为同一人的,只能记取一次分值,按高分记取。磋商时需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原件。”
(2)评分细则中类似业绩,原评分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提供与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每提供与1家单位签订的合同得4分,最多得24分。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磋商时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响应文件中。”
现更正为:“从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提供与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每提供与1家单位签订的合同得4分,最多得24分。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磋商时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响应文件中。”
(3)采购公告中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原内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2日 14: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现更正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7日 9: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名称:鞍山职工服务中心
地 址:鞍山市对炉街41-S5号
项目联系人:吴旭 联系电话:15942252000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方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74栋1-3号
联系人:王悦 吕瑞雪
电 话:0412-5915548
辽宁方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9日